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经济 感情 创业
楼主: jwz5556

为救学生溺亡的教师,是烈士还是凶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19 01: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老哥开始心理攻击了,看来不把小弟拿下誓不罢休。
做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和肯定,倒是要请教老哥怎样做才能使学生的课外活动绝对和肯定安全。请赐教。
废品无用 发表于 2009-6-19 01:10
无用兄啊,识时务者为俊杰哦——这就对了!hahaha$%

尽早过来反戈一击,以“安全意识”唯此唯大,以人的生命为最高考量。
凡是安全不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和存在隐患的事,绝不去做。
凡是个人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即便是善意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呵呵,两个“凡是”。。。dao@$%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07: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件事我倒是希望学校方面承担大的责任,不管事先他知道与否!
这样公家赔付的额度会相应高一点,几个家庭的心灵相应情况下能得到些许安慰!
救人的老师家人在精神压力上会轻松一些,毕竟那是几条活生生的人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07: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我赞同小九,胡子兄的看法。
老师出游错误在先,她的做法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现在河边有很多私人抽沙作业者把河道都抽成了好深好深的洞,危险多多!

虽然老师说是浅水区,她也只是大概判定,没有准确的定位,在者说来,只要是水就有一定的危险性,我是反对带孩子去那里的!
试想如果你是该学生的家长,你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现在都是一个子女,家里就那么一个宝贝,出问题了怎么办?老师想过没!

还是从安全问题出发,不要为了出风头就拿孩子作为利益的砝码!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07: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律角度上看,老师肯定是烈士,这点铃儿无须质疑。
毕竟人家是救人在先,虽然违背她的本意的。如果不救人责任就更大了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0: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老师是不可多得的老师,不应该怕出事就去逃避,而是勇于面对,这位老师做到了,而且牺牲了自己!
盗处留香 发表于 2009-6-18 18:02

你能勇于面对5条人命么?这个老师做到了,但是5条人命也没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0: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观点:我支持反方:他是凶手!
理由:
1  这个活动是他策划的,那么他应该为这个活动所有一切负责!这位老师确实这么做了,他并没有想逃避
2  这个活动他没有策划周全,负责老师只有一个。所有的计划没有完成前 ...
盗处留香 发表于 2009-6-18 18:09

1.  是的  他的确没有逃避,这是我们欣慰的,如果他逃避了,那就将被唾骂,被鄙视!但也不能因为这个就授予烈士吧。如果授予他烈士,那对那些无辜的孩子就太不公平了。
2   如果一个人的计划连安全都不能保证,这个计划请结束他。既然知道了不确定性,就更应该注重这些不确定性的避免,尤其是安全问题。用工厂的话说:必须要有100%的安全。那是孩子啊  4条鲜活的生命 4个家庭啊 可能在座很多的都是有孩子的哥哥吧,请问,对孩子的安全 你怎么看,前面有人说,孩子因为跑操什么的,我问你,如果跑操有1%的生命危险,你愿意你儿子女儿冒这危险跑操吗?我不愿意!所以,他的计划必须有保障,孩子小,就不改带到河边,还一个人!
3  怎么可能不能预见有人落水呢?水变不危险?还是为什么?还有,他见一个小孩落水了之后,救起来一个,又掉下区4个,这还没预见?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0: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正方为何无人发言?“是烈士还是凶手”这个标题极不准确,因为这名老师既不是烈士,也不是凶手。

他是值得尊重和悼念的。在危险面前他没有逃避,没有犹豫,选择了作为一名老师唯一能够去做的事,他比范跑跑 ...
爬爬猪 发表于 2009-6-18 18:20

兄弟 你打算赔偿多少才能值这四个孩子的性命和这四个家庭?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0: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好一个“如果”,在五条生命面前用“如果”给学校开脱责任!你是在误导大家:这次活动是老师瞒着学校组织的,学校对此毫不知情。这就奇了怪了,下午上了一节课后,全班64名学生加老师65人大摇大摆走出校门 ...
爬爬猪 发表于 2009-6-18 20:13

好啊!那你的意思是这次活动老师没有责任了?他看见学生掉水了不应该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0: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胡总版主支持反方。可你写的内容却是两边倒,有和稀泥的嫌疑angle$%

什么叫“姑且不论学校知道活动与否”?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必须回答!回答这个问题与持正、反观点无关。
爬爬猪 发表于 2009-6-18 20:42

活动校方知道怎么?学校没有告诉你河边危险?还是你老师一点都不知道河边危险?还是你知道你的小学3年级学生在河边没危险?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0: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明确这件事的责任范围,才能够明确该老师是不是这件事情的元凶。我认为负主要责任的是学校而不是那个老师!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应该是属于未成年人吧。当学生父母把学生带到学校后,也就是把监护小孩的责任完全 ...
绿巨人 发表于 2009-6-18 21:05

照你这意识,这老师不知道小学3年级学生在河边危险,不知道深水区和浅水区的明确界线,那是老师安全意识淡薄!这是老师的责任吧!那他算不算凶手呢?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0: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小九对着我来了啊!好,我也说两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我认为老师的本意是好的,出发点也没错,只是缺少安全意识,
但是在大难面前表现出的这种大爱难道就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jwz5556 发表于 2009-6-18 21:24

好个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这个”过“害死了5条人命啊!缺乏安全意识的就是凶手!不能成为烈士!这是大爱么?这是责任  不是大爱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1: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是父母 我会要求绝对的保证 如果没有绝对的保证 你不要带我孩子出去玩,那可是我和他娘的心头肉啊,他娘十月怀胎,不容易啊!是吧?奶爸!/quote]
看问题都应一分为二,让看到的吸取教训防范于未然,而不是让 ...
jwz5556 发表于 2009-6-18 21:34

我不是说不训练  我是说一切训练要在各个问题上反复掂量,安全第一!无视安全的活动必须停止!如果你要一分为2,那你怎么分5条人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1: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带领学生感悟生活,为写作积累素材,朝华老师用心肯定是好的,只是组织有失误,不应过多责备朝华老师;关键时刻,勇救学生,尽管失败了,但精神可嘉。
jwz5556 发表于 2009-6-18 21:36

我们肯定了他的救人精神,但是不能给予烈士表彰!他组织上有错,就是他的责任,这说明他是凶手!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还是好老师,结果只能说是不幸.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1: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哥哥发话,小弟到想问一句,怎样评价一次理想课外实践活动,假如没有意外,郭老师是不是优秀的,就像学生跑操,一个学生跌倒并重伤,为此其他学生都不跑操了吗?
废品无用 发表于 2009-6-18 23:22

1 评价一次活动是否成功一是没有安全事故2是达到没有他的既定效果,
2 如果学生跑操跌倒成重伤了,你是不是应该计划下,下次跑操的时候不能让孩子在跌倒呢?那你说这是孩子的责任还是石头的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联系|小黑屋|手机版|Feed|Archiver|我看

GMT+8, 2024-11-27 22:44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