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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0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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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爬爬猪 于 2009-6-21 14:15 编辑
辩论标题改了?改了是正确的。偶开宗明义讲过,郭老师既不是烈士,更不是凶手!她是一个用生命履行自己教师职责、极其负责任的人!
偶反复问反方和认为郭老师有责任的中立人士一个问题:学校究竟知不知道这次校外活动?除了胡总版猪藏藏捏捏反问“学校知道,老师就没责任了吗”,没有一个人敢于正面回答,当然他也是答非所问!而卡总版猪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把问题挑明了,却又站在中间立场,认为老师有错误,不厚道哦!后来又跳出两位反方干将版猪“90301”、“mamanio ”,用疑似刷屏的方式疯狂反扑,却难掩底气的不足,受到我方“518877”迎头痛击!其实偶最同情的是给三方加分的版猪“皇家御林军”,加分就加分吧,何苦还要顺着各方说话?时间久了形成多重人格,有精神分裂的危险!
不错,偶所提问题不管怎么回答,都只能证明应由学校和教育行政当局负全责。讨论问题应正本清源。什么叫正本清源?就是从从根本上整顿,从源头上清理,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而反方却只看表面现象,倒果为因;只顾渲泄感情,情绪化地将后果归责于郭老师,后果就是逻辑混乱,只求嘴硬,不及其余。
为什么是学校和教育当局负全责?
第一,校外活动肯定是事先计划好的。不论是学校计划,还是郭老师安排,都属学校组织的活动,学校当然负有指定目的地、统筹活动全过程的职责,否则就是学校的不作为,而非老师的不作为。不要对偶讲学校不知道这次校外活动,任何一个有正常思维能力的成年人,都不可能得出此结论。
你们仍然咬定学校不知道?那好吧,郭老师和64名学生集体翘课走出校门,学校方面不闻不问,这个学校是怎么管理的?家长们把学生交给学校形同放羊,还有起码的安全感吗!所以仍然是学校的责任。
第二,郭老师并不缺少起码的安全意识。事实上她划分了活动区域,对所有学生作了交代,但是后来事故的发展超过了她能够做到的安全范围。她具备起码的安全意识,但偶们的教育体制没有教给她针对未成年人特殊的安全知识,书本上没有,在职教育也没有,这难道不是教育行政当局的责任吗?!如果学校或教育行政当局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有具体的规定,郭老师会冒着为64名小学生安全负责的风险,单枪匹马组织校外活动吗?!
所有站在反方立场和持中间立场的人士,偶抽丝剥茧、苦口婆心地开导你们,如果仍不开窍,坚持站在极端错误的立场指责令人尊敬的郭老师,必将受到偶的沉重打击。对于那种一味嘴硬,只会叫嚣“她没有安全意识”、“她一个人带领全班搞校外活动就应负全责”之类,只有情绪没有理性支撑的言语,就恕偶不一一回应了。
最后偶再次重申,郭老师是一位极其负责任的好老师,她无愧于“教师”这一崇高的职业,她值得偶们所有人的缅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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