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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8: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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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 的帖子
对于这位仁兄的“站着说话不腰疼”这句话表下态,鄙人也是农村出来的,家庭的经济情况也不是很好,鄙人很少生病,生病也很少去吃药,除了不想对药物产生依赖之外的原因就是不想给家里些什么负担~~~
话说回来,大家认为如果是为了所谓的无奈,那就可以破坏法律了吗?以前有句话,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那么那些因为无奈而犯下杀戮和罪恶的是不是都要被原谅,都被无罪赦免,这未免有点结果论,但这是至今为止的一种公正性的执法方式。
当然你说他们要承担法律责任,值得同情,这点鄙人认同,但现在的辩论是在他们应该那样做吗?鄙人给出的观点是“以此为一例,往后千万例”,红方一直在强调法律的缺陷迫使他们那样去做,那么你们认为一部完全健全的法律(世间不可能存在的)能容许这样的事吗?毕竟完美的法律不常有,但无奈的事常有!!~~这就是在说明人,特别是当代人,要独善其身,至少要有自制力,要有法律意识,至少不会一步走错,走上不归路,这不是值不值得同情的,是你要对自己的一生负责!!~~~
当然,上面鄙人也提过了,方法这东西事在人为,至少鄙人听说不少的人得到了救助,为什么他们要走上那样的路,也是值得深思的,别千错万错都归给这个社会,站在社会的立场,用同样的话回敬“站着说话不腰疼”,别用个人的利益和眼光评价社会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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