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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18: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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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大体支持蓝方,但不是说“坚守道德至母亲病危于不顾”
坚守道德与救母是不矛盾的,矛盾的只是如两兄弟般好像无路可走的情况下,该如果选择的问题。
我的想法是,无路可走就一定要犯罪吗?为了生存的本能就一定要不择手段吗?再引申一步,是不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利益(这里包括尽孝)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如此从大的社会的方面说,法律、道德等规范人们行为的体系不就虚设了吗?从小的做人的方面说,不就是人不为已(父母的事儿也是做儿女的自己的事)、天诛地灭的想法了吗?一个社会、一个团体、一个组织是要有一定的基本规则的,抢劫这种行为在任何社会、任何时期都是不能容忍的,否则,今天你的母亲需要救治而去抢劫别人,明天别人的孩子需要抢救而来抢劫你,一来二去,大家都通过极端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个社会岂不乱套?最终可能为了一个棒棒糖就会杀一个人,原因是邻居二大爷家的外孙的小伙伴从生下来就没有钱吃一个棒棒糖,多可怜,别人不给那就抢呗!抢也不给那只能杀人了!!!抢劫就到底是不对的,尽孝说到底仅仅是抢劫的一个貌似美丽的借口。一个社会在运行的时候一定会有人受到一定的约束甚至不公,但一个人不能以这种理由来反这个社会,否则就会受到惩处。人之所以为人,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因为他能够遵守这个社会的基本规则,否则与动物的本能无异。
再者,古有百善孝为先之训,但其孝分为小孝和大孝,小孝孝家、孝长,大孝孝国、孝正,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抗日战争时期,鬼子以革命者的父母为人质,要革命者以孝为本而放弃自己的立场甚至出卖战友,革命者的父母绝大多数会让革命者选择忠孝之中的忠,因为忠字是大孝,革命者也往往会用更加投入地革命来报答父母的大爱。当这对兄弟成功后挽救了老母亲的生命,如果老母亲知道兄弟俩是用这种方式来救自己的,我想只要这位老母亲不糊涂,她宁可不被救,这违反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原则,有许多事情是不可以为之的,哪怕为此要付出代价,兄弟俩即使是用这种方法救了母亲,那这位母亲在教育孩子的方面也是失败的,这会让母亲生不如死!!!大孝不存,小孝安附?
其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自己的父母自己爱,别人的父母、妻儿别人也爱,凭什么用你的爱来剥夺别人的爱呢?用别人的痛苦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此谓不仁!不靠自己正当的努力去救母亲而是采取不良的手段,此谓不义!挺而走险、违反国法,此谓不忠!违背母亲的教诲去做坏事,此谓不孝!对这种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之徒、之事,我认为一定不能肯定甚至纵容!
最后,社会保障体系这个议题大家已经说了很多了,本人也认为是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国家也认识到了这一点,让人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劳有所得、学有所教,也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过程,别忘了我们的人均生产总值、国民收入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完成全民的保障体系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的,我真心地希望这个体系早一天完善,让这类悲剧越来越少。但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这仍然不能够成为兄弟俩犯罪的理由!!!
[ 本帖最后由 天涯过客 于 2009-4-27 18:3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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