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经济 感情 创业
楼主: sailing

请辞版主一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26 23: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她也要冷静,大家都给彼此一点时间冷静一下,未必就是坏事。我相信她可以体谅你急母所急的心情,你也不用太急。夫妻间退一步海阔天空,大家包容一点没有啥解决不了的事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6 23: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的是如你所言,每次有问题就跑确实很麻烦,而且如果你们没有孩子又经常出现这样的吵架,是应该考虑下分开的办法了。
她跑到哪里去了你应该关注下,如果每次吵架她会有所谓的“蓝颜知己”那就比较可怕,但如果只是去父母家或者女性朋友家躲着还相对强点。

有时候女性容易生气,在外面有个更加愿意听她倾诉心事的男人是个比较大的因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6 23: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向在每次回来后一段时间应该可以看出端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1: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嘴狼,你是个男人就要听下面的话。你扛不过去就不是“狼”。

老大的发言真的是个神人,方方面面都说得很周到,但真正遇到了不虽那么回事。

我真的很心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1: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晚喝酒方回,酒中话且听俺直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1: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直话告诉各位兄弟,法院民庭的主审法官在审理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继承、晰产等等),是在主审法官的一念之间,主审法官有签署判决书的权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1: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而签署判决书的法官,说不定自己已离过N过婚,或正陷入离婚漩涡之中,你能指望他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2: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不要轻言离婚,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都不要考虑。前提是你和她之间究竟有没有感情!
什么叫感情?什么叫夫妻感情?没有人有答案。两口子共同活到一百岁估计也没有答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2: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有感觉的感情,哪怕一年,也是有一些意义。
但这是暂时的刺激,不用一百年,五十年就是人生婚姻中很辉煌的成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2: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上面说的啥意思,我也看不懂。
现在说国家经济发展的前景还是好的,基本面还不错。
引伸到家庭方面,就是两口子究竟想咋办?不要考虑别人的意见!
简单的说,离婚很容易。但离婚也会形成一个人的思维或行为定势,
离了再离,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一刀两断是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方法。
但人是有感情的,你可以忘掉很多过程:婚姻、情人、诱惑和被诱惑~~
你能忘记自己的初恋
或一生中第一次投入的感情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2: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林总总
一只狼,始终是站在征服各种困难之上
而且合群!一只狼不可能独自生存。

逃避或者辞职—
哥们儿,你就不是咱们心中的{大嘴狼}。。

雄起,没有挺不过的难关!!!

[ 本帖最后由 卡萨 于 2008-10-27 02:41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8: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轻易离婚,既然是老婆,当初为什么选择了她,她总有她的好,就应该容忍一点。
当爱情与孝心碰撞时,往往会选择孝心。其实老狼应该与老婆多沟通沟通,将心比心。
可以发现,生活多年夫妻,往往培养出默契感,因为夫妻之间在工作、生活习惯桑会互相影响的。
总之,老狼,应该冷静一下,认真处理问题。


你的辞职大家是不会同意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8: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楼主万事孝为先!我也是这样的!
但是老婆也很重要,至少你和她结婚就表明她总在一方面让你满意了。
不要轻言离婚,一段时间过后你会发觉事情不过如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8: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狼兄的事了解大概了~~大家也说了很多,我的想法和大家一至.
希望狼兄压力过大时多来坛子和大家说说心里话.这里可是一个诉说心声的好地方,而且有这么多兄弟帮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7 09: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女人不要也罢
我支持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联系|小黑屋|手机版|Feed|Archiver|我看

GMT+8, 2024-10-26 16:24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