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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袭警”,又何来“牺牲”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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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9 12: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既然是袭警事件,又哪来的“牺牲”之说呢?“牺牲”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1)古代祭祀宰杀的牲畜;2)为了正义的目的而舍弃自己的生命;3)放弃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牺牲一词,用在这里,显然是使用的第二个意思,即为了正义的目的而舍弃自己的生命。如果下面这段是事实:
  “据称,上海袭警案凶手杨佳在07年10月曾租用一辆自行车代步,不料被闸北分局以涉嫌偷盗自行车名义审查。其后,杨佳多次控告闸北分局,索赔未果”
  假如这个杨某真的是因为租车被警方“污”为偷车,那么警方是站在正义的一方,还是站在非正义的一方呢?这是一个必须思考的问题。是不是“偷车”,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竟然在闸北公安分局纠缠了半年之多。这有反映出什么问题?一个熟人的朋友也曾因为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后来被查的时候,才知道这自行车是盗窃的赃物,而这位朋友居然被盘了三年有期徒刑。
  中国有一句话:士可杀不可辱。中国更是以道德杀人的典型。一个人一旦被戴上了“贼”的帽子,下面的子孙可能就要被称为“贼子贼孙”了。一个人成了窃贼,对警方来说可能是件小事,对一个普通的百姓来说,那是绝对的大事。这样的人可能就会被社会遗弃,这是多大的伤害呢?警察执法,是不是需要慎重呢?
  这个事件一方面因为杨某人的极端行为而发生,是不是也有警方自己的过错呢?我们在关注于杨某人的凶狠的时候,警方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呢?“牺牲”一词,更是应该慎用的好!
  放下这些,再想一想,一把水果刀,六人死亡,多人重伤。这是什么概念?这一个杨某人是何方武林高手不成?再突发的事件,杨某人也不可能一刀伤数人吧?是不是可以反过来想一下,警察的格斗、搏击都练哪去了?
  写下这些文字时候,心中并没有对死者的不敬,只是看到一些报道,还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想到了这些。
  姑妄言之!网友姑妄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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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1 01: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官僚主义能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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