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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6901辆出租车补贴3610万 资金一周内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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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 15: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昆明市客管处召集全市30多家出租车公司,宣布正式发放出租车燃油补贴,并通报了补贴金额和办法,要求补贴必须在一周内到位。此次补贴比之上一次有所增加,每辆车每月可以享受308.3元补贴,此次连同上一次,昆明每辆出租车今年共得到5231.6元。据了解,出租车燃油补贴分两种补贴方式,即按提价前的老政策补贴(以下简称“老政策”)和6月20日提价后的新政策补贴(以下简称“新政策”)。     “老政策”每车补281.8元     “老政策”按照12个月确定补贴期限。补贴标准为:渔业1200元/吨(全部以柴油计算),林业1160元/吨(按汽柴比1:2计算),城市公交1160元/吨(按汽柴比1:2计算),农村陆路客运1160元/吨(按汽柴比1:2计算),岛际和农村水陆客运1200元/吨(全部以柴油计算),城市出租车1080元/吨(全部以汽油计算)。负担比例仍然按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100%,对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50%,对城市出租55%的比例进行补贴。     昆明市出租车按“老政策”补贴的对象和范围为: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驾驶员。若在2008年7月前注销服务证或在2008年6月后(含6月)上岗的驾驶员,按在岗月份数领取补贴;其余的驾驶员一次性领取全年补贴。“老政策”补贴标准是每辆车每月补贴281.8元。     “新政策”每车补308.3元     “新政策”按照6个月确定补贴期限。补贴标准为:汽油、柴油均为1000元/吨。负担比例除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从50%调整为100%,城市出租从55%调整为65%,其他负担比例不作调整。     昆明市出租车按“新政策”补贴的对象和范围为:2008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驾驶员,一次性领取全部补贴,此次补贴标准是每辆车每月补308.3元。   15日前兑付到补贴对象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工作 保持社会稳定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厅在收到通知后,迅速会同相关部门,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分行业年度平均用油量,研究制定出此次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分配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于6月25日下达全省各地,直补资金将于15个工作日内兑付到补贴对象。(记者 周平洋 陈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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