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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有权拒唱生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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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1: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人一出名,是非就多,尤其是娱乐圈。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南航空姐为了替一位受灾的女孩补上17岁生日,邀请坐在头等舱李宇春为她唱首歌,可是,李宇春却用四川话冷冷地拒绝。虽然李宇春在第一时间对此事作出回应表示空姐未说明是为灾区孩子唱歌,但仍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认为就算李宇春不知道是为灾区孩子唱歌,也不应该用一句四川话“唱啥子嘛唱,有啥子唱头嘛”来回答。(据新民网)
  首先申明,我不是李宇春的“粉丝”,相反,我并不喜欢李宇春。对前述拒唱一事,我认为李宇春完全有权利拒唱,不必对其苛责。
  在评判拒唱一事之前,首先要搞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在南航乘务员决定给灾区女孩补过生日,空姐公开说要请李宇春唱生日歌之前,有没有跟李宇春沟通过并获得其同意。如果没有,不仅显得突然,且有自把自为、不尊重李宇春个人意愿之嫌,说不好听一些,有当众胁迫之意。在这种情况下,李宇春难免反感并有权拒唱,而她是否知道替灾区女孩唱歌已是次要问题了。简言之,她没有这个义务。
  再善意一点,李宇春最近参加慈善义演的活动颇多,整天飞来飞去,难免身心疲惫,或许正想趁在飞机上休息、安静一下,但在飞机上依然没法安静和休息,这难免令其不爽。此乃人之常情,并非不可理解。此外,在飞机上给灾区女孩过生日还弄得动静颇大是否合适,是否会造成安全问题也令人质疑。同时,在飞机上搞生日会,是否尊重了其他乘客的权利?
  由李宇春拒唱事件,我还想到一些其它问题。
  对于灾区的孩子及受灾群众,给予各种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关爱、抚慰是应该的必须的,但是有的时候,在某些事情上,过度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关爱如果运用不恰当的话,反而会对他们构成另一种“伤害”甚至“歧视”。特别是对于灾区的孩子而言,不断强化其受灾的“悲情”意识,显然不利于让其从地震阴影中走出,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这些孩子需要的也许是淡化或淡忘记忆,而不是相反。但许多时候我们恰恰忽视了这一点,以致善因不得善果。
  同样,对于受灾群众的帮助也不应该没有原则,不能事事包办。归根到底,灾区的重建主体是灾区人民,必须激发其重建家园的信心、勇气和斗志。但在一些灾区,即使受灾群众身体健康也事事由志愿者代劳,这样固然表达了志愿者对受灾群众的帮助和关爱,但这显然又不利于受灾群众自身积极主动性的发挥,容易使受灾群众形成精神依赖,也难免令其继续沉浸于灾难阴影而难以自拔。这对于今后的灾区重建是不利的。灾区人民不仅要重建家园,还要重建精神。
  还有,抗震救灾也好,捐款募捐也好,灾后重建也罢,都不是生活的全部。不管灾情多重,悲情多浓,人们终须回归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没必要搞得时时处处都愁云惨雾,都成了捐赠募捐的“战场”。毕竟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才是人们的生活常态。
  此外,捐款、救灾等也不是道德评判的唯一标准。特别是对一个人进行道德审判的时候,不能以某一个唯一的标准来衡量。拿李宇春拒绝给灾区女孩唱生日歌一事来讲,如果据此就判断李宇春的道德缺陷,恐有失偏颇。那种非此即彼的单一思维方式,用在对人们的道德评判上是不合适的,甚至是有害的,哪怕你站据了所谓的道德制高点。
  因此,对李宇春在飞机上拒绝为灾区女孩唱生日歌这事,我认为大可不必上纲上线,举起道德大旗恶言讨伐之。也许李宇春的表现有些冷漠,但起码李宇春不是我们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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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07: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失败啊,失望了啊,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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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08: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失败啊,失望了啊,ha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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