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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规定合法继承人可支取地震遇难者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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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2: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建设银行昨天公布,向灾区客户推出继承个人金融资产服务。因灾遇难、失踪客户合法继承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存款等个人金融资产的继承过户或支取手续。
   
    据介绍,建行紧急为灾区客户推出了特殊查询服务,因灾遇难、失踪、记忆丧失、致孤等客户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等,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建行柜台查询相应人员在建设银行的个人金融资产情况,并通过95553查询是否有账户或公积金账户信息。合法继承人办理存款等个人金融资产的继承过户或支取手续时,建行还将返还受灾客户财产继承等非交易过户手续费。据四川建行客服人员解释,灾区客户已确认死亡,继承人须提供合法继承证明(包括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到开户支行办理储蓄继承手续。
   
    此外,为满足受灾客户异地支取和挂失需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建行为受灾客户提供无介质救急取款、异地挂失、外币通存通兑、无介质或跨一级分行外币结汇、开放式基金(或账户金、国债)代办或无卡办理等服务。
   
    在免收抗震救灾汇款手续费的基础上,建行又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包括:提前兑取凭证式国债免提前兑付手续费;受灾地区所有客户通过建行办理的存取款交易、结算交易、挂失业务或受灾客户在受灾地区以外建行所属机构办理的上述业务免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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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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