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1970-1-1
- 注册时间
- 2008-2-28
|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24日在与人民网网民交流时说明,公益组织为保证项目实施,从捐款中提取不高于6.5%的项目支持费符合国际惯例。但在“5·12”大地震赈灾过程中,中国红十字会并未从救灾捐款中留取任何行政经费或管理费。
针对网民提出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收取管理费的问题,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江亦曼说,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公募性基金会可以提取10%的管理费。她同时强调,目前基金会已作出郑重承诺,在这次地震救灾中不提取任何的行政管理费用,也不将捐款留作原始资金,中国红十字会支持红十字基金会作出这样的决定。
据了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津贴与同级别公务员一样,没有任何额外收入。据中国红十字会法的规定,政府有资助红十字会的规定。从“十五”开始,国家经过全国人大批准,从彩票公益金中每年提取三千万元至四千万元人民币资助红十字事业。中国红十字会其他所有的活动经费,基本依靠社会募捐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