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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愿收养地震孤儿 专家详解收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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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01: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友献爱心需符合法律规定
据了解,不断有热心群众打进四川省民政厅开通的两部地震孤儿收养咨询热线。工作人员介绍说,许多打进热线的群众其实并不符合收养规定,“我们国家的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人需要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和年满三十周岁四个条件。

另外还有一些细节上的规定,比如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孤儿的,收养人与孤儿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地震孤儿的收养还面临其它的一些困难,“比如目前很多孩子的父母还处于失踪的状态,他们可能并没有死亡,这些孩子也就不能被收养。”

在此,民政部门还特别提醒收养人在决定收养孤儿后,一定要完整履行收养手续,以免在今后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应重点关注孤儿心理健康

有资料显示,唐山大地震孤儿中有四成早恋,近五分之一早婚,不少还伴有各类心理疾病,大地震在他们心中留下了很深的烙印。如果收养家庭仅仅是给予他们物质上的关心而忽视对他们进行心理上的疏导,孩子在地震中所受到的创伤可能会影响他们一生。 “即使是收养一般的孤儿,也需要两三年的时间与他们建立亲密的感情联系”,四川大学心理研究专家肖教授对四川新闻网记者说,地震孤儿面对新的环境需要一段时间来进行调整,尤其是在今年九月秋季开学后,不仅需要适应新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还需要适应新的学校老师和同学,很容易产生心理危机,“我建议有条件的收养人能和孩子一起接受心理医生的辅导,或者学习一些必要的心理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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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05: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有能力的人收养孤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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