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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说来,性派对就没有什么新鲜的了。在1977年重新修订《刑法》之前,“流氓罪”已经存在了好多年,而“聚众淫乱”就列在流氓罪之中。(之后,“聚众淫乱罪”被收入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当中。)这就是说,今天的性派对,实质上就是那个时候的流氓活动。 另外,性派对(性聚会)在英文中还有一种表述方式:sex orgy。在我们汉语里,其实也是“群奸群宿,聚众淫乱”。至于性派对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交换配偶(换妻),英语叫做swing。在西方报刊的广告栏中,希望进行换妻活动的人寻找伴侣的广告印得明明白白:有时是两对夫妇相聚换妻娱乐,有时是多对夫妇进行此类活动。如果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换妻与性派对又不是完全相同的一回事。
突破“感觉适应”是性派对参与者主要的心理动因
我与像阿文这样的自称参与性派对的人没有过接触,但参与“聚众淫乱”(这是当事人自己的用语,有时他们也说是“群交”)而出现了问题的人,比如染上性病、婚后难以适应夫妻生活等,我见过不少。问其参与的原因,回答也如阿文所说:大家是为了追求刺激、享受性快乐而走到一起的。那么,这种追求刺激的实质是什么呢?他们为什么不能进入婚姻或固定一个性伴侣?我得到的解释是,他们无法在婚姻内或固定的单一性伴侣身上对形成的感觉适应有让自己满足的突破。
性满足,说到底是一种感觉。感觉适应是心理学上最普通的现象之一。所谓感觉适应,是我们的感受性在外界刺激(持续)作用下发生变化的现象。关于这一点,《孔子家语》中有两句名言:“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意思就是说,你进入一个芳香扑鼻的屋子,时间久了,那种香味就闻不到了;走进做咸鱼的场所,那种刺鼻的腥臭味也随着时间的延长而淡化,最终闻不到了。看色情小说和电影时从立即勃起到“不能再勃起”就是这样一个道理,是一种感觉适应:在看过,尤其是多次看过色情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和色情电影当中的镜头后,再次接触时,新鲜感和刺激强度都会大大减弱,不能够像初次接触时那样足以产生勃起的动力。夫妻之间的性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研究说,真正的爱情只能持续、保鲜18个月。18个月后真就应了时下那句调侃味儿十足的话:握着老婆的手,好像左手握右手——感觉适应出现了。
面对感觉适应带来的性爱缺陷,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提高自身的敏感度,降低感觉阈值;另一种就是增加刺激强度。
内外有关调查来看,第一种方法是已婚夫妻或绝大多数性伴侣间最常用的,比如通过彼此的交流让对方知晓自己的性感受,性敏感部位的开发与利用,做爱前适度饮酒以降低传统观念对性爱的束缚、体验性爱的原始,等等;在第二种方法中,最常用的是借助色情影像,遗憾的是,这种方法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又进入新的感觉适应状态。
更多的人在性爱中使用了性想象,借助想象来弥补现实生活中的欠缺。性想象是不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的,哪怕在做爱时,把自己的配偶或性伴侣想象成另外一个人。(事实证明,有这样的性想象的男女是十分普遍的,至少不低于40%。)另外,一些值得借鉴的方法正在被性治疗医生们推荐,比如通过改变做爱环境、改变着妆等来增加新鲜感、性刺激等。
性派对是增加性刺激的一种极端的形式,它将许多人的性想象付诸行动,这为时下的性道德所不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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