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不再接受任何恢复帐号申请,禁言请重新申请帐号!
首先,请仔细阅读<10.1起无论新老会员,发布无意义回复/广告SPAM一律永久禁言!>此帖.
"我看论坛"对于会员发布违规回复/主题一向严格惩治,见于规范社区发帖质量正处于过度阶段,即日起针对"禁止发言"会员提供一次无条件转移积分至新帐号机会.请大家以后务必按照社区规定发表你的言论.
需要申请恢复原帐号积分的"禁止发言"会员请先注册新会员帐号,然后按照以下格式用被禁言的帐号回复本帖:(此处被禁言者可回复!如不按照此要求跟帖的申请我们概不受理!)
原会员帐号:飞天雪
原会员积分:323
新会员帐号:晴天妹妹
自我反省:今后一定按照社区规定发布主题/回复,做一个良好的社区会员.
注意:
1.发布申请的帐号必须是与"原会员名"一致.(本帖允许"禁止会员"直接回复)
2.务必附上注册的新会员帐号,否则无法转移积分.
3.帐号恢复仅限一次,并且申请的"禁止发言"用户必须是"正式会员"级别(积分>100)
截至2007.12.07日,64楼之前的用户已经全部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