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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柳絮 于 2009-7-24 18:59 编辑
湖北一对夫妇产前检查三次医生都说正常,结果生下儿子却没有右手。
本来说子不嫌娘丑,妈妈又怎能嫌弃儿子残疾,但是现在都讲求优生优育,孩子残疾生下来对孩子一生也会有很多负面影响,现在医学这么发达,可以提前B超测试孩子是否健康,身体是否正常,那么家长就可以尽量生出健全的孩子,有的家长知道孩子有缺陷还把孩子生下来是自身的不舍,但是绝大多数家长如果知道孩子畸形应该是会放弃这一胎的。
医院检查三次都说正常结果生下残疾怎么都说不过去吧,医院给的答复是当时孩子手挡住了没有看到,这样的解释说的过去吗?没有看到怎能告诉孕妇孩子很正常而且还是三次,
这对夫妇现在在找医院赔偿,可是医院却把责任到处推。不说能否解决赔偿的问题,就算解决了也解决不了待产家长对医院的怀疑。
产前检查都正常,出世却残疾,医院该拿什么来负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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