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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市的“豪华坟墓”,原是一个“违章”建筑,在当地有关部门的查证下,被拆除了。这是一件不疼不痒的事。但是明显能感觉到大家对“有关部门”的态度。拆,能显示出“有关部门”的什么能力吗?显得你们很公正?执法必严了?难道所有的“违章”都被拆掉了吗?要说“违章”所有的从古代遗留到今天的建筑物是不是都应该拆掉?因为它们只在那个年代“手续齐全”,而到了现在,是不是他们都是违章建筑?我这么说也许有点过份,但是我只是拿来作个对比。但是有多少“违章”建筑最后都不违章了,合法了呢?对于这次强拆,我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我想要先问问“有关部门”,这个建筑在盖的时候,不可能是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就能盖好的吧?你们这些“有关部门”在哪儿?有没有人问问盖房子的人,你有手续吗?好吧,我相信你们公务繁忙,没有事前知道,可是事后知道了难道就非得一拆了之吗?手续难道不可以后补吗?对此,我更愿意相信,是盖房的人不有给你们上供、烧香吧?
盖的东西是违章的,可是并不是没有利用的价值。将手续补上,可以不?既然有手续能建,为什么手续就不能后补呢?如果真的是补不了,是不是可以这样,没收充公,发展成当地的旅游景点,可不可以让一些流浪的人住在里面?可不可以让无家可归的人在里面暂住一时?一个房子,虽然说是墓地吧,可用之处还是有很多的吧。毕竟那么大的片房屋呢。
再说说拆,你拆是不是还要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拆完的垃圾还要处理,对于所有人也是一种损失!更像是你们在祸害所有人的财产,因为东西不是你们的。所以请“有关部门”好好想想,有些事情的处理是不是过于简单化?模式化?这不但不能让人们敬重你们,反而让人们反感。现在的“有关部门”就是庙里的佛像,等着你拜,等着你烧香,等着你上供,然后它才保佑你。如果你不拜,事情往往就是一样的结果!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有关部门”的一种失败!解决事情的方法千千万,你们只往最坏的上弄。
对于此事,我还想再说一句,都知道曹植的七步诗好,可是在你说好的同时,你难道没有感悟吗?只是一看而过吗?人,不要自己祸害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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