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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甥女,她是我一个表亲的女儿,有一定的的血缘关系,所以说私密就在这里。本来我写出这件尘封的往事是很费踌躇的,毕竟把一件违背伦理道德且极有可能遭到公众谴责的东西搬出来晾晒是要有很大的勇气的。这么多年了,它总是沉甸甸的压在我内心深处,不足与人道。我曾经试图强迫自己忘记它,但又暗下里常常独自品味。我不知道讲出来能否使我得到一种如释重负和解脱,或许朋友们的指斥和谩骂能略微减轻一些我的负罪感,同时,我又时常有一种写出来的冲动,我知道,那会是一种会心的释放和分享的刺激。人们看待事物可能都是有双重标准的,我做下了不齿人伦的事,理所应当是纳入坏人之列,但我却总是不甘与坏人为伍,素以好人自居。大概应定义为披着人皮的禽兽的吧。这么说我自己,我真的觉得很别扭。算了,十年功罪,自有评说,由它去吧。
我的外甥女,实际上她并不比我小多少,两岁之差。那个年代人家的小孩都比较多,长幼岁差大,还有早婚早育等等乱马其遭的原因,我们应该是同龄人。在家乡时我们接触也不是很多。她上学比我晚好几届。再加上学业忙碌,所以也就是逢年过节或者婚丧嫁娶等大事,才能见上一面。我上学时应该是属于乖男孩一族,性格内向但也不乏豪爽热情,用现在话说就是阳光但不乖张。而且处处与人为善,颇多人缘。成绩也算不错,后来承祖上阴德考取了大学,这在当时也算荣耀。毕业后留在城里,工作也很让人瞩目艳羡。本人身高1.76,至今未曾发福。面像不敢自称美男,但也很是帅气。关键是我很面善,很多生人见我都称似曾相识。可以说我是很得女人缘的。(我有过一些情感经历,如果此番不受挫折,我可以在此继续,以飼朋友)我不知道她对我的感想如何,我想无非亲善崇拜吧。
那年她也参加工作了,而且已为人妇。有一次单位好像是派她到城里学习或培训什么的,记得有十几天。到来那天,我去车站接她,她和同伴介绍我,我记得她很有些兴奋和自豪的意思。她没和同伴一起上招待所,去我家住。我骑摩托车,她在后座。我很自然的跟她说让她抱着我腰。她好像犹豫了一下,然后两手环着我腰。当时并没有多想。一是接触少,二是比我晚好几届,感觉就像小很多,而且她长的小,个子不高,娃娃脸,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丫头片子。她身材微胖,胸部很挺,但我并没过多的感觉到持续温暖柔软的接触,可能是她害羞,行车颠簸中刻意的保持着距离吧。同时我也没干出象人们调侃玩笑说的骑摩托车驮美女总踩刹车的什么的猥亵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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