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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的爱{欢迎大家讨论,积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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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9: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胡子 于 2009-6-11 10:09 编辑

大家可以踊跃讨论一下,是否赞成同性恋者的行为!
昨晚看电视有一同性恋者跳楼自杀未遂,全身粉碎性骨折,需要花费7万的高额费用,家里又是农村的,实在无力支付这笔费用,媒体介入,此事大肆渲染...
看画面此女属于大脑正常,思维正常,可说出的话让人匪夷所思!
她说和丈夫[其实是女的]已在一块住了有2年之久,期间因不满丈夫另有新欢,只好忍气吞声,3人在一张床上生活,丈夫对她非打即骂,身上经常遍体鳞伤,最近因不堪忍受丈夫的冷落跳楼自杀...
看到这则报道,说不上来的滋味,为女孩惋惜!那个女的有什么吸引她的地方,对她痴痴“相恋”达2年之久!难道就没有中意的男士让她托付终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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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9: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拉拉的世界我是无法理解的,就像她们也不认同我们的世界一样,除了性取向的不同,工作、学习、生活应该都是正常的吧!但我想说的是,她和她的爱人(其实也是女的,所以我不用丈夫一词)感情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三人同床这在正常的夫妻之间也是不应该存在的,这已经超出了同性恋的范畴,我们常说不要为别人活着,要活出真实的自我,拉拉们已经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个生活目标,但这么自我的人却要因别人对她的冷落而自杀,令人费解!人啊!不论是不是拉拉,遇到感情上的问题,总是想不开,看别人、说别人都很简单,轮到自已可能就没这么清醒和超脱了!哥哥不是也走了吗?而且是在愚人节走的啊!an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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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20: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但我不反对她们拥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哥哥走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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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20: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心理,只有“玻璃”的人才能知道!虽很多国家把同性恋都列为合法,但个人还是认为是一变态行为!接受不了!说到哥哥张国荣,真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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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5 22: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早还有系列报道  采访另一位当事人 也就是同性恋者  希望听听她的口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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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09: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识一个姑娘,80年的,是个拉拉。说真的,对她的行为表示理解和接受,为什么接受呢,因为她是个双性。但是我对绝对的同性很难接受,更想不通她们如此胆大,还结婚满大街散喜糖。可能我太老实善良了吧,觉得同性恋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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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0: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对这种人的看法:对女人的来说可能她们不相信男人,自信二个同性的人在一起不会轻意受到伤害。不靠男人同样过得很好。想去证明她们是正确的。对男的就真的想不到。。。。。
      他们这样做没有什么错,但是不会有天长地久的,只是一种试行。人的心不可能只专注在一件事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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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4: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默默沉默 于 2009-4-16 09:43 发表
我认识一个姑娘,80年的,是个拉拉。说真的,对她的行为表示理解和接受,为什么接受呢,因为她是个双性。但是我对绝对的同性很难接受,更想不通她们如此胆大,还结婚满大街散喜糖。可能我太老实善良了吧,觉得同性恋 ...

双性大家一般都可以接受的,不过同性的话就……,唉,应该没有人生下来额头上就写着“同性恋”的,后天的环境存在着很大的原因,个人只能以一种同情的眼光来看她们,别无他法!sis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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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6: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古遗传的伦常理教、男欢女爱是经过考验的!违反大自然法则本身就会出问题!
我赞成他、她们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更加支持他、她们选择最快速度的【去死】!
媒体应该关注下为国家为人民贡献的科学家、军人、军烈属等等人。
个人认为这话题不值得讨论深思,别让我们的下一代看到,本人保守派。

[ 本帖最后由 axj 于 2009-4-16 16: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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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7: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同性恋我觉得是一个习惯问题 因为身边异性恋占多数 所以觉得异性恋才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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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9: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存在就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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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01: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胡子 于 2009-6-11 10:45 编辑

9楼王爷的观点值得探讨!
1.“媒体应该关注下为国家为人民贡献的科学家、军人、军烈属等等人。”不敢苟同。
诚然,他们应该是我们媒体关注的对象,但生活是多种多样的,只是关注某一个方面,那不成了某台的陈词滥调了吗?每天面对那些新闻谁还会有兴趣看{听}呢?

2.民生问题更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同性恋更是近几年浮出水面的社会问题,媒体不面对是不可能的。
用正常人的思维看待同性恋肯定是无法理喻和不能接受的。如果我们能够对他们{她们}的性取向做一些了解和探讨,正像14楼说的“存在就是合理”。
胡子的朋友的朋友的女儿,由于父母“盼儿心切”的迎来女儿的降临,从小受到的就是男孩子的教育和熏陶,坐立行走无不透露着“男子汉”的气派,长大以后,对男孩子没兴趣,只是哥们义气,对女孩子倒是情有独钟含情脉脉。。。
此例难道不值得我们探讨和警示吗?生理原因和心理原因都是产生这种“变态”的原罪!
胡子个人观点,欢迎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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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10: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大家积极参加,说出你的观点,辩论也行,积分等着你拿!ka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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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14: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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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2 13: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同性恋行为有多种因素
1者追求时尚,追求新潮,盲目盲从。
2则是因为大多都具有心理上的阴影,就象胡兄所说,从小就在思想上形成了异性的性格,言行步调都与自己成了反调,长大后难以在改过来。
3则是因为思想单纯,遇到对自己的好的大姐姐或大哥哥,一旦产生爱抚或者言语上的鼓励等等,在精神上得到了满足,从此后产生了依附心理。
4有点心里变态,故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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