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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4 17: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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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90301 于 2009-4-14 16:17 发表 
反对!理由:1.此人没个人品牌 2.不成熟3.不稳重4.过于嚣张难以管理panduan$% panduan$%
反对!理由:1.此人没有个人品牌?这个是最牵强的理由2.不成熟?都熟透了!3.不稳重?让大伙说说,你到底重不重,大伙知道!4.谁过于嚣张难以管理?有吗?即是有,人家大大才难得管理你呢,把你踢到总版后,归自己管,看你还嚣张不。。。
所以 小兵强烈建议!!hahaha$% hahah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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