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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在乌鲁木齐市星晨小学教了半年书的小范被学校辞退了。学校之所以辞退小范,是因为她在学校上课时,在教室里丢了一只手机,她要求门卫关闭了学校大门不准已经放学的全校学生离开,之后报警。而该校校长和其妻子认为她报警影响了学校声誉,故此对她做出了辞退决定。
一只价值600元的手机,惹出这么多是非,留给我们的教训都异常深刻,而其中最让人唏嘘叹息的,莫过于整个事件中,所有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均淡漠到让人不敢相信。
丢了只手机的小范乱了阵脚,就敢利用手中小小的权力要求关闭学校大门,从而限制全校700多名学生的人身自由?这大学是怎么上的?基本法律常识是怎么学的?而门卫就算其不是经过正规培训、知法懂法的保安人员,最起码也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应该能权衡一只手机和700多名学生的自由哪个更重要。可偏偏就被一只手机弄晕了头脑。最重要的,做为学校领导人,校长在出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通过报警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报警会影响学校的声誉”。这也罢了,校长就是校长,怎么偏偏又多出一个校长妻子在行使校长权力?为了学校教师报警这么一件小事,就能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随意地去辞退作为劳动者的本校教师?
现实版的“一只手机引发的一连串案件”中,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的事实值得我们反醒和深思。尤其还出现于文化素质较高的小范和该校校长身上,岂不是更令人痛心疾首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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