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经济 感情 创业
查看: 81|回复: 7

刚上任制定的【上层音乐】的版规大家帮忙参考一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29 12: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您(妳)发音乐贴到【上层音乐】时,请参阅本版区的版规,以免受到您(妳)的扣分或删贴的损失,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发贴说明及要求
1、主题帖必须有主题,有内容(图片、文字、音乐等),有可观性。优秀作品给予高分奖励,


   不合格作品一律扣分删除。

2、请不要发带有其他链接或者写有网址的广告性质的帖子

3、发帖、回帖做到文明用词、互相尊重,杜绝人身攻击。

4、链接失效的帖子,斑竹PM楼主请及时修复,否则版主有权删除,以释放空间。

5、发贴标题要文明,属于原创的,请在标题前加[原创]字样,以示区别。

6、请注意不要侵犯他人制作版权和肖像权,转贴他人贴子请标明[转贴]。

7、对于在本版块有贡献的、积极发帖、认真回复并有精彩建树的会员,我们将给予适当的嘉奖。

关于回复:

对于发广告的、发病毒的、灌水回复的、复制别人语句回复的、纯表情回复的、同样内容连续回复三帖以上的会员,我们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回帖要紧扣主题,不能使用粗俗恶意的语言,认真诚恳尊重发贴人劳动并体现自己礼貌的回复,做到互相宽容、尊重、诚恳的指出不足之处、相互切磋技艺、发表自己的看法,认真回复,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会得到奖励加分,对楼主进行人身攻击的回复将予严惩。

不知道制定的全面不全面,希望各位有经验的给于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9 13: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1、对于不合格的作品直接做删除处理不建议在做扣分处理,以免打击会员积极性。
4、对于连接失效的主题斑竹先做扣分跟暂时性关闭主题处理,在给会员时间做重新编辑,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未做重新编辑的在给予删除主题处理。
5、一定要鼓励原创作品,如果核实确实原创作品的可以给予资产+1、+2的奖励。
对于那些发布病毒、其他连接以及对于其他会员人身攻击的做禁言处理。其他的可以视情节按版规处理。
以上是我个人观点,如有不对之处请各位指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9 15: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条可以不用,另外同意Jack的意见。
版规尽量简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1-30 17: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你的基本框架给予一定的改进,虽然我们更希望你能够原创的定义版块,而不是“借鉴”。包括第一条“主题帖必须有主题”这些逻辑都不通顺的用词不管多少社区转载也不要再咱们这里出现。

你也不要担心出错,或者是不是版规一定需要怎么写。不要被世俗的眼光蒙蔽了你的天才想法。

版块大体上现在已经不需要申明一些无意义灌水会被扣分等所有版块都需要注意的问题,写一些关于只有“上层音乐”独有的内容。

oran请不要隐藏你的想法,大胆的说出来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1-30 19: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5条和第6条版规如果合并在一起,会更简洁一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0 21: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的管理经验还很不足,在今后管理中的想法也跟大伙简单会报一下,希望得到支持!

1、自12月1日起凡是上层音乐板块的新帖只要合格了做高亮显示(绿色)
2、新帖内容能包括介绍+试听+图片+个人感想的给予+1或+2资产的奖励!并粗体绿色高亮显示!
3、不符合第2条的新帖根据内容给予3、5、8、10的积分奖励!
4、回复认真,且紧贴标题的+试听感言的给予5~10的积分奖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16: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ran5588 于 2008-11-30 21:17 发表
本人的管理经验还很不足,在今后管理中的想法也跟大伙简单会报一下,希望得到支持!

1、自12月1日起凡是上层音乐板块的新帖只要合格了做高亮显示(绿色)
2、新帖内容能包括介绍+试听+图片+个人感想的给予+1或+2 ...


1、合格的主题不一定要高亮显示,论坛一般高亮显示的都是精品或是回复的比较多的主题。
2、对于发布的好的主题可以适当提高奖励积分。比如10、20、30分这样的奖励。
3、回复本来就是有分拿的,个人建议不要在另行进行奖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 21: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总督察的建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联系|小黑屋|手机版|Feed|Archiver|我看

GMT+8, 2024-10-26 05:24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