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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婕倪萍等明星代言三鹿产品,出问题他们该不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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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22: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邓婕



倪萍



邓婕代言的是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在广告中邓婕不停重复:“选奶粉我很挑剔,专业生产,品质保证,名牌产品,让人放心,还实惠,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我信赖!”,倪萍曾代言过三鹿的杏仁露产品,薛佳凝曾代言过三鹿大红枣牛奶,而花儿乐队代言的是三鹿酸酸乳饮品。在不同的品牌上,三鹿寻找了很多明星为产品做代言人。几位明星为三鹿代言的品牌费用不菲,邓婕、倪萍都超过百万,而花儿乐队和薛佳凝也有至少五十万元的费用。没事的时候钱都让他们赚了,如今出了事他们是不是该负一点点责任那?

[ 本帖最后由 聚光灯 于 2008-9-15 22:16 编辑 ]
正方观点 (53)

虽然牛奶的质量明星并不可能完全洞察,但毕竟是拿自己的公众形象行销产品,明星应该在拿代言费的时候多考察,并将广告费退出来,拿来给患儿治病。这才是艺人的责任!

VS
反方观点 (32)

假如他们知道产品有问题,是绝对不会代言的,他们在代言广告前对这家公司的资质做了审查,没有发现问题,出了此事他们也非常无辜。

辩手:3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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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22: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邓婕等人广告,是中国13亿人都可以看到的。她在广告中说的每个字也都是13亿人可以听到的。这样的话,做为一个社会人能随便说吗?能不为其说的没个字负责任吗?不管邓婕等人和企业在做广告的时候有怎样的约定,是否有承担法律责任的约定,这个我们消费者不管!!!我们消费者只知话是邓婕等人说的,没有人用枪强迫她们说,是她们为了金钱而不顾产品好坏不顾百姓健康而说。既然已经用狗嘴说了,就有法律责任,广告片就是天大的铁证,消费着直接受其悟倒。强烈建议所有受害儿童的家长讨伐邓婕等人,获取赔偿,杀鸡猴看,整整社会的此种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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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2: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它们是杀人犯

强烈警告、政府的相关机构发言人、不要以没有艺人代言出事相关法律、而不对它们进行审判、那就是包比罪犯!人民不答应、从法律的角度它们已是故意杀人从犯、策划实施故意杀人罪、因为有孩子死亡了、家长要告它们【策划实施故意杀人】、不要赔偿、要还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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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2 12: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明星代言,商家要的就是明星效应。明星在得到利益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他们代言产品可能给群众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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