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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的哥开车撞死劫匪案审结,的哥杨友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后改为判4年,编者注),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共计15万元。判决理由为:“被告人杨友刚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后果的情况下,故意驾驶车辆撞击被害人蔺战强身体,造成被害人身体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友刚应赔偿相应附带民事诉讼,包括蔺战强医疗费、丧葬费、子女抚养费、死亡赔偿金共计15万元。”
狐狸想问一声,假如的哥不承认被劫匪抢劫了,只是开车撞死了人;的哥撞到劫匪后报警,不存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那么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的哥大约判几年?保险公司赔偿多少?的士车也要交纳交强险的哦。
但是坏事儿就坏在,的哥撞死了劫匪,一个刚刚抢劫了的哥的劫匪,于是就成故意伤害了。更坏事儿的是,那个劫匪竟然连逃跑的意思都没有,以为又来了个抢劫目标——哪怕劫匪闪避那么一下下,也不至于就撞个横死吧。
当然,的哥杨友刚也非常的没事儿找事,撞死你就跑了呗,夜里11点多小胡同里,谁知道是你撞的啊,撞人逃逸的多了去,有几个被逮着的?
可那的哥偏偏要光明正大地报警了,偏偏要正气凛然地指认被撞死的家伙是劫匪,刚刚抢劫了他,于是,就成了故意伤害,还要赔偿15万。
事情到这个份上,狐狸只好遗忘一个名词,正当防卫。因为这个词儿太飘渺了,怎么防卫才算正当呢?或者,你根本就无权防卫,报警就是了,110总会来的,那名劫匪已经抢劫了六名的哥(加上杨友刚),这不,警察终于见着劫匪了;遇到劫匪你配合就是了,哪怕劫匪最终要了你的命。假如你防卫不当死了,你是找死;不幸你防卫过当劫匪死了,那你是故意伤害;至于什么叫正当防卫,的哥撞死劫匪案的判决,解释得很清楚,你防卫就是不当。
难怪劫匪很猖狂,难怪有人面对罪恶很懦弱,你只有表现懦弱的份儿,你的明白?正面镜头,把见义勇为当作美德歌颂和提倡;转脸,你勇为了就是故意伤害罪,WAY?
从南京彭宇案一审的判决,到的哥撞死劫匪一审的判决,聪明点儿的应该明白,做件好事儿扶起倒地的老太太,那是不对的,草民是不应该做好事儿的,一如志愿者在灾区竟然不被欢迎,甚至还被阻止,赞美和歌颂的目标,永远只能有一个。
草民更不应该对罪恶有所反抗的,一如的哥对劫匪的反抗,反抗这个神经太敏感,和谐社会需要消灭一切反抗,不文明的和文明的。所以的哥撞死劫匪,被理所当然地视为报复,相比于反抗,报复更令人担忧,于是,整个案件,直接忽略了防卫。
抢劫可以,反抗不行,见义勇为或者做好事儿,对于你我来说,仅仅是个书面用语而已。以后,看到那些强调社会道德建设,哀叹世风日下的文字,我们何妨也跟着大笑三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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