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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一条中国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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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3: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越南火车撞死中国人,谁之责?
昆明铁路局称:300元内解决
      28日上午,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当昆明铁路局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法庭上作出:“机车是越南的,司机也是越南的,昆明铁路局对越南车不负有管理责任,也管不了”的发言时,引起原告方的愤怒:“在中国的土地上,我的女儿被火车撞死了,你说昆明铁路局管不着,难道叫我去找越南人吗?越南人的火车就可以在中国的铁路上横冲直撞吗?”  
  隆隆火车撞死过路人
  铁路局称300元内解决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2007年6月9日12时10分,河口瑶族自治县邮政局职工冯波戴上头盔,骑着一辆女式摩托前往县城旁的两条半村,此处离河口火车站不过数百米。
  当她来到两条半村路口时,这里已经是公路转弯的下坡,感觉没有什么异常后,她继续前行,不料一列火车从河口方向驶来,冯波躲避不及被火车撞翻。当家人闻讯赶到时,她已人事不省。虽经抢救,但冯波还是因伤势过重身亡。
  经查,肇事车是国际联运1209次货运列车,当天从越南拉矿石到山腰国际转运站。事发后,铁路派出所及铁路相关部门勘查了现场,之后作出了责任认定:冯波抢道,铁路方面无过错。
  有了相关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后,昆明铁路局安监科的一位科长找冯波的丈夫方明宇谈善后事宜,称按照铁路方面的规定,冯波死亡一事要在300元内解决,但因此事比较特殊,可以放到3000元以内;如果方明宇觉得不妥,在科长的权限范围内可以放宽一些,但增加的也不会太多。之后,铁路方面要求方明宇在铁路无过错的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对于这样的处理,方明宇并不愿意签字,之后,铁路方面又多次打电话要求方签字,但他一直未签。
  
  铁路局不希望地方管
  红河中院裁定屏边审  
  
  由于认为铁路方面对冯波路外死亡事件的处理实在离谱,对方反复协商不成,于是,冯波的父母、丈夫、儿子于2008年7月向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昆明铁路局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
  河口法院受理此案后,昆明铁路局立即向河口法院递交了管辖异议申请书,认为“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该案件依法应属于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申请将该案件移交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河口法院接到申请后,认为冯波与昆明铁路局的机车发生相撞事故,并不是铁路运输的关系,驳回了昆明铁路局的申请。而昆明铁路局并不放弃要铁路法院审理此案的努力,又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今年1月,红河中院裁定:原告方选择河口法院起诉并无不当。再次驳回了昆明铁路局的上诉,但是,红河中院指定该案由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
  28日上午,屏边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方明宇等人不仅将昆明铁路局告上了法庭,还将冯波死亡现场的张云强也一同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张在铁路、公路平交道口建盖的房屋遮挡了视线。方明宇等人要求两被告赔偿近47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
  
  铁路没出示抢道证据
  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  
  
  法庭上,第二被告张云强出示了自己房屋的土地证、房产证等,以示其建盖的房屋完全合法。代表昆明铁路局出庭的是一位法律工作者和铁路局安监室的工作人员。这位法律工作者称:与冯波相撞的机车是国际联运货物列车,该列车并不是昆明铁路局的机车,驾驶该货物列车的司机也不是昆明铁路局的,而是越南的,昆明铁路局管不着这些机车和人;事故发生后,昆明铁路局向越方作了通报,越方称是冯波抢道造成的。因此,冯波的死亡跟昆明铁路局无任何关联关系。这番话引起了冯波母亲冯学英的愤怒,她大声质问:“越南的列车不经铁路方面的同意可能开进来吗?在中国的土地上,越南火车撞死了人,你们不管难道还要我去告越南人吗?”
  庭审中,方明宇的代理律师要求对方出示冯波在此次事故中有抢道行驶的证据,但铁路方面没有出示。
  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后,虽然铁路方面表示只要符合铁路方面的法律法规,他们愿意接受调解。但记者发现,庭后双方并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 现场体验
  行人看不到火车  
  
  冯学英告诉记者,冯波死后两个多月,她和老伴就去看了冯波出事的地方。到了现场,发现站在那里根本不可能看到从河口方向驶来的火车,从山腰方向驶来的火车也要到了跟前才可能看到行人,因为在路口右侧的铁路边上就盖有房子遮住了视线,而左边又是香蕉林。就是跨过铁路,在对面也很难看到两头驶来的火车,而那个道口又是无人值守,只挂着一块“小心火车”的牌子,难道行人到了那里后只能呆呆地抬头看着小心火车吗?要小心到什么时候呢?
  冯学英还说:就在看现场的时候,有一位小伙子要过铁路时,火车没有鸣笛就突然冲过来了,又差点撞上了。
  记者此前也曾经去过冯学英所说的现场,站在道口,如果火车不鸣笛,行人确实是不知道火车何时会冲过来。加之此路段是弯道,火车司机在车上也必须要到近处才能看到道口上的行人,可到那时候,已经来不及采取什么措施了。
  
  ■ 铁路答复
  没钱设置警示灯  
  
  离河口县城不远的一条半村和两条半村的村民,经常要通过道口来往于县城,或卖菜或购物。记者了解到,去年2月,两条半村的河口镇人大代表李秀珍就在镇人代会上反映,要求把这里设置成有人看守道口或者增设警示标志等物。之后,河口县人大与铁路部门联系,但铁路部门仅在公路下坡处增加了两条水泥减速带,同时加了几棵桩。对于“要有人看守或增设警示标志”,铁路部门则答复:设置成有人看守道口铁路无人力,增设警示标志铁路没有经费。
  危险的道口也给当地村民增加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村民们早就准备向铁路部门联名反映。冯波出事后,又有近百村民向铁路、政府等部门反映,要求铁路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道口的安全隐患。
  有村民电话告诉记者:以前火车经过这里时根本不鸣笛,冯波出事后,经过这里的火车开始鸣笛了。

          御林之言:
       1.去年有媒体爆料,某地铁路局为了让日本乘客赶上飞机,破天荒地将火车停下来几分钟,并用警车开道将其送往机场,让其返国!同样是地球人,差据怎么这么大呢???
       2.作为相关的责任部门,居然爆出300元就可以解决人命事故,实在是牛的不敢恭维亚!~


[ 本帖最后由 皇家御林军 于 2009-4-30 13: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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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4: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这种话的是中国人吗?我看不是;如果是也是中国人中的人渣。除了人渣,没有哪个中国人会把中国人的生命看的如此不值钱。强烈鄙视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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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5: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们:让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更主要的是,铁路部门如何与地方部门协调做好以后工作。现在还有多少没有人看守的铁路道口?难道还让这样的悲剧重演?
      没钱设置警示灯是理由吗?货主不掏运费铁路给运输吗?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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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6: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军,去年那事你说的没错,不过当时还有几个国人呢。不光是日本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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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22: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的  那我们可以骂死那些不是中国人的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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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17: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铁路部门不属于中国管,他们是一个小国家,他们是强权部门.也只能这样说啦.他们就他妈比的不是中国人>dao@$% 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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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0: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什么可怪的,一条人命赔三百元,这个条例还是80年代的条文呢.那时的三百能抵多少东西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小时候家里的三间90平米的房子才450买的.但是现在还在用这样的法律来衡量今天的一切,不想说啥.电视上说了都不知道多少回了,国家的"有关部门"屁也没放一个.人民养的是公务员吗?是一群狼!!所以要怪的话,只能怪你生不逢时了.如果投生能选择,我选择生在唐朝李世民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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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1: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幸福风:
李世民的“贞观之治”造就了唐朝前期的空前繁荣,但只能是与历代封建王朝相比较而言。
说他繁荣昌盛,是因为政策对头,给百姓以实惠,小农等经济这一时期比较发达罢了。
说到人权,唐太宗确实虚心纳谏,那也只能说是有一帮能臣辅佐、他本人雄才大略,这才有了“旷世英主”的盖世奇功。

而老百姓却不是想怎样就能够怎样的随心所欲,“盛世”不等于就不是封建专制的统治了,官僚大员更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其出身大多是官僚地主或世袭的所谓“官宦世家”、“名门望族”,他们所占的立场就是维护封建专制的君主制度。。
百姓何来人权?为了皇帝宝座可以杀兄屠弟,百姓岂能有人权?sisuo$%
【胡子品史】个人观点,欢迎交流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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