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超人 发表于 2008-7-24 15:10:03

公德良心沦丧的典型——评说《南方周末》歪曲事实粉饰杀人者

公德良心沦丧的典型——评说《南方周末》歪曲事实粉饰杀人者


公德良心沦丧的典型——评说《南方周末》歪曲事实粉饰杀人者   作者:bluesea   《南方周末》的文章故意牵强的为杀人者yj辩护,看似客观的报道却夹藏着极为卑劣的私心。我们并不反对媒体可以对杀人犯的身世进行报道。或许这些身世也值得大众思考。但是南周表面的客观报道却私藏着完全一面倒,甚至未经证实的谎言。究其用心,实为道德良心的沦丧。   南周的文章完全一面倒的报道了yj在生活的不幸,甚至采用了诸如杨母如何受欺负,yj如何在单位受欺负而不想工作等等的报道。但是这些话真的可信吗?首先,记者本人并没有深入了解这些说法的根据,却汇编成了故事,就成了“小人物yj有着怎样的人生?”的故事内容。   这里值得推敲的是,yj的辞职真的是因为看不惯单位里“尔虞我诈”而辞职的吗?这里有很多问题,我不能否认,总是会有一些不理想的单位。我们再来看另一面,yj从实习到工作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在两个单位工作,杨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近8年的时间里,既没有看见他认真完成进修,也没有见他有多积极的寻找工作,而其母亲却为一个年轻力壮,完全有工作能力的儿子申请低保,且还是在其家庭的收入高于低保户条件下。这家真的没钱吗?申请低保的yj酷爱旅游,到处游山玩水。yj喜欢旅游是出了名的,甚至有他的旅游博客,大小名川玩个便,这次出事也是因为他在上海的旅游。这可以看出,很有可能因为溺爱,养成了yj好逸恶劳的习惯,而不是真的几家单位都在欺负他。   这个家庭或许确实贫困,但是杨游手好闲,不思进取,继续工作,却到处游山玩水。他家庭的情况,难道作为有工作能力的杨本人不应该承担最大的责任吗?这样的“贫困”难道真的值得同情吗?作者一面挂着大旗要大家深思,一面却采用偏袒一方的个人之说,不做深入采访就草草的报道,居然还以yj被称为武侠为基论,要大家在对杀人犯和其所谓“武侠故事”之间做思考?要大家完全建立在根本站不脚,没有事实根据的传言上对一个杀人犯做反思?这不是在发疯是什么?   在报道yj与警察对话时,作者完全剥离当时对话的语境,只取了yj的话语:“‘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   ‘法律?什么叫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如果单取这两句话,好象警察真的态度恶劣并且强制扣留yj,而且还抢夺他的证件。但是录音是在记者者会上公开播放的。在当时情况下,警察仅仅是因为发现yj所骑的自行车是偷盗的,要求检查,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方法。而且从现在的录音情况看,当时yj连自己的名称都没报,也没有主动出示证件,一直是连续的对话,也没有发生抢夺的情况,所谓“抢夺”这完全是yj本人错误的说法。因为没有作者这样的抽取,完全可能造成错误的印象。   如果作者本人同情yj完全可以自己站出来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既然打着反思的旗号,作者本人有什么资格做片面报道呢?难道这样片面的报道可能引起的误道,南方周末的记者及编辑会没有足够的职业素养来察觉吗?   《南方周末》另一篇文章由评论员鄢烈山所写的《公平正义才是警察安全的根本保障》,也一样歪曲事实,把yj的性格扭曲说成是犯罪的偶然性,却抱怨社会不公平是yj犯罪的必然。我承认中国的社会是有很多不公平的现象,但是我还真看不出一个20岁出头年轻力壮,中等文化程度的人从99年毕业几乎只工作了一年的时候,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游手好闲,到处游玩,这样的人社会对他怎么不公平了?乃至欧洲这样的富裕社会也养不起这样的大少。更何况杨本人作为北京人,完全享受城市居住者良好的待遇,他去上海仅仅是为了游山玩水,怎么会与鄢烈山说的什么“外来人口”及“上学、就业、社保各方面”扯得上关系呢?杨确实遇到一次山西警察错误的执法,但是对方也根据法律程序做了赔偿,赔偿数目也并不少。那么杨有什么理由在与上海警察发生纠纷的时候不走法律途径,违背法律做出杀害这么多无辜的警察的疯狂举动来呢?从哪里看得出评论员就找到了社会不公造成他犯罪的逻辑关系来呢?   在我看,正是错误的理解社会,造成杨本人与社会格格不入,不参加工作,好逸恶劳,加上其母对其的溺爱,造成杨的反社会思想。有这样的性格和思想,却得不到纠正,其犯罪不是必然的是什么?社会真有什么责任的话,就是对这样的错误思想及其本人没有得以及时纠正,而使其走向极端。   我们可以允许个人对杨的作为发表不同意见,但是作为新闻媒体南方周末记者评论员一而再的发表歪曲事实的文章,为杀害6个无辜干警的疯狂凶手开脱,并错误的把责任推卸给社会,严重违背新闻媒体工作应有的职业道德规范。平时对很多有价值的新闻或者批评给予封杀的广东省相关管理部门,却对此置若罔闻,不做任何处理。对为杨这样的够得上恐怖主义行为的犯罪开脱罪责的歪曲报道不于制止,请问负责宣传的相关管理部门的职业道德何在?客观中立的操守何在?良心何在?


公德良心沦丧的典型——评说《南方周末》歪曲事实粉饰杀人者   作者:bluesea   《南方周末》的文章故意牵强的为杀人者yj辩护,看似客观的报道却夹藏着极为卑劣的私心。我们并不反对媒体可以对杀人犯的身世进行报道。或许这些身世也值得大众思考。但是南周表面的客观报道却私藏着完全一面倒,甚至未经证实的谎言。究其用心,实为道德良心的沦丧。   南周的文章完全一面倒的报道了yj在生活的不幸,甚至采用了诸如杨母如何受欺负,yj如何在单位受欺负而不想工作等等的报道。但是这些话真的可信吗?首先,记者本人并没有深入了解这些说法的根据,却汇编成了故事,就成了“小人物yj有着怎样的人生?”的故事内容。   这里值得推敲的是,yj的辞职真的是因为看不惯单位里“尔虞我诈”而辞职的吗?这里有很多问题,我不能否认,总是会有一些不理想的单位。我们再来看另一面,yj从实习到工作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在两个单位工作,杨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近8年的时间里,既没有看见他认真完成进修,也没有见他有多积极的寻找工作,而其母亲却为一个年轻力壮,完全有工作能力的儿子申请低保,且还是在其家庭的收入高于低保户条件下。这家真的没钱吗?申请低保的yj酷爱旅游,到处游山玩水。yj喜欢旅游是出了名的,甚至有他的旅游博客,大小名川玩个便,这次出事也是因为他在上海的旅游。这可以看出,很有可能因为溺爱,养成了yj好逸恶劳的习惯,而不是真的几家单位都在欺负他。   这个家庭或许确实贫困,但是杨游手好闲,不思进取,继续工作,却到处游山玩水。他家庭的情况,难道作为有工作能力的杨本人不应该承担最大的责任吗?这样的“贫困”难道真的值得同情吗?作者一面挂着大旗要大家深思,一面却采用偏袒一方的个人之说,不做深入采访就草草的报道,居然还以yj被称为武侠为基论,要大家在对杀人犯和其所谓“武侠故事”之间做思考?要大家完全建立在根本站不脚,没有事实根据的传言上对一个杀人犯做反思?这不是在发疯是什么?   在报道yj与警察对话时,作者完全剥离当时对话的语境,只取了yj的话语:“‘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   ‘法律?什么叫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如果单取这两句话,好象警察真的态度恶劣并且强制扣留yj,而且还抢夺他的证件。但是录音是在记者者会上公开播放的。在当时情况下,警察仅仅是因为发现yj所骑的自行车是偷盗的,要求检查,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方法。而且从现在的录音情况看,当时yj连自己的名称都没报,也没有主动出示证件,一直是连续的对话,也没有发生抢夺的情况,所谓“抢夺”这完全是yj本人错误的说法。因为没有作者这样的抽取,完全可能造成错误的印象。   如果作者本人同情yj完全可以自己站出来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既然打着反思的旗号,作者本人有什么资格做片面报道呢?难道这样片面的报道可能引起的误道,南方周末的记者及编辑会没有足够的职业素养来察觉吗?   《南方周末》另一篇文章由评论员鄢烈山所写的《公平正义才是警察安全的根本保障》,也一样歪曲事实,把yj的性格扭曲说成是犯罪的偶然性,却抱怨社会不公平是yj犯罪的必然。我承认中国的社会是有很多不公平的现象,但是我还真看不出一个20岁出头年轻力壮,中等文化程度的人从99年毕业几乎只工作了一年的时候,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游手好闲,到处游玩,这样的人社会对他怎么不公平了?乃至欧洲这样的富裕社会也养不起这样的大少。更何况杨本人作为北京人,完全享受城市居住者良好的待遇,他去上海仅仅是为了游山玩水,怎么会与鄢烈山说的什么“外来人口”及“上学、就业、社保各方面”扯得上关系呢?杨确实遇到一次山西警察错误的执法,但是对方也根据法律程序做了赔偿,赔偿数目也并不少。那么杨有什么理由在与上海警察发生纠纷的时候不走法律途径,违背法律做出杀害这么多无辜的警察的疯狂举动来呢?从哪里看得出评论员就找到了社会不公造成他犯罪的逻辑关系来呢?   在我看,正是错误的理解社会,造成杨本人与社会格格不入,不参加工作,好逸恶劳,加上其母对其的溺爱,造成杨的反社会思想。有这样的性格和思想,却得不到纠正,其犯罪不是必然的是什么?社会真有什么责任的话,就是对这样的错误思想及其本人没有得以及时纠正,而使其走向极端。   我们可以允许个人对杨的作为发表不同意见,但是作为新闻媒体南方周末记者评论员一而再的发表歪曲事实的文章,为杀害6个无辜干警的疯狂凶手开脱,并错误的把责任推卸给社会,严重违背新闻媒体工作应有的职业道德规范。平时对很多有价值的新闻或者批评给予封杀的广东省相关管理部门,却对此置若罔闻,不做任何处理。对为杨这样的够得上恐怖主义行为的犯罪开脱罪责的歪曲报道不于制止,请问负责宣传的相关管理部门的职业道德何在?客观中立的操守何在?良心何在?

春风吹又生10 发表于 2008-7-26 09:59:50

高手中的高手,奇才中的奇才.

高手中的高手,奇才中的奇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德良心沦丧的典型——评说《南方周末》歪曲事实粉饰杀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