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x0 发表于 2008-5-20 09:00:25

央行银监会规定银行不得向灾区借款人催贷

针对灾区借款人如何还款及取现等问题,央行和银监会昨晚紧急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通知》要求,银行须确保受灾群众方便提取存款。对于持有效存款凭证的,银行应及时办理。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通知》的适用范围包括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即日起开始执行

wcccc 发表于 2008-5-20 09:22:44

好多 很人性化 人民支持

cjy_zxh1001 发表于 2008-5-20 09:27:04

全国人民都支持人性化的政策.

骑着蚂蚁去流浪 发表于 2008-5-20 09:27:48

希望有更多人性化的措施出现

55588 发表于 2008-5-20 14:11:00

我代灾区人民感谢政府了.谢谢共产党

xuanfeng123 发表于 2008-5-20 17:23:05

很合理,不过就苦了要货的单位了。

2827468 发表于 2008-5-20 19: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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