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看到关于婆媳关系的最绝妙的文章
上个星期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会下和同行们聊天,大家说现在世风日下,伦理的死穴如何如何。我笑了笑,说:“依我看,伦理的死穴是什么?是婆媳以母女相称,翁婿以父子相称。”按我们家乡话,就叫“假牙”。――题记
一, 母爱是最无私的
案例一:一位母亲,因车祸撞成重伤,在医院接受治疗,醒转过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三个月大的宝宝的喂奶。这就叫母爱。
案例二:一位猎人捉到一只小猴,正欲绑在树上杀死,母猴追过来了,口中咿咿啊啊,分明是求猎人放了它的孩子。猎人不理,杀死小猴。母猴啊的一声惨叫,倒地气绝。猎人大喜,剖开母猴肚子一看,肝肠都已碎裂。这就是成语“肝肠寸断”的来历。
不需要再举别的案例了,母爱,就是最无私的,天下最深沉的,最伟大的爱。母亲爱孩子,可以爱到献出自己的生命,来保证自己的孩子活着。
二, 母爱同时是最自私的
母亲最怕什么?
最怕孩子不幸福。为了孩子,注意,自己的孩子的幸福,做母亲的什么都愿意去做。包括尽量损害别人来满足自己的孩子。她连自己的性命都可以牺牲,那就没有任何道理不愿意牺牲别人。
母亲最恨什么?
恨别人夺走了自己的孩子。母亲的心理底线是孩子的爱,所以母亲希望孩子有了配偶之后,她是多了一个孩子,一个最低限度保证她亲生孩子幸福的孩子。所以,母亲最恨那些夺走她孩子的人。
三, 最亲是血亲
我们现在来设想一下:一个人,失去了父母,那就意味着,他或她永远不能再有父母,这是因为血亲是唯一的,没法代替的。再设想一下,一个人失去了配偶。首先,这种失去有两种解释:一,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对方的生命仍然延续;二,对方死亡。无论是两者里面的哪一种,我们会发现,失去的是具体的叫做张三李四的配偶,而当这个人再婚,他又拥有了配偶。这个配偶,在法律上,伦理上,和前面的别无二致。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是由法律、伦理、道德等维系的,是可变的;而血亲关系,是生物的、自然的,不能改变的。孰亲孰远,相信大家一目了然。
四, 人性本自私
我们活着的目的,都是使尽各种方法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是我们快乐的根源。对于那些无私的人来说,恰恰是无私,使得他们快乐。
母亲最希望自己的孩子快乐,孩子快乐,她才快乐;
孩子最希望找一个和自己相爱,又对自己亲人如亲人的配偶,这样他或她,作为配偶和孩子,才快乐;同样是孩子的配偶,也是这么想的。
不幸的是,这三种快乐,会起冲突,而任何一方的妥协,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痛苦的。所以,妥协是斗争后的结果。而这三种人,落实到我们具体生活中的最常见表现形式,就是:婆媳关系。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恐怕在家庭没有灭亡之前,这种关系和其是是非非都将存在。 四, 人性本自私
这个很实在。。 本色最好hahaha$% 想想一句话“自在不为人,为人不自在” 是啊,值得人去思考它...
题目和内容不相符啊
有差距,做人有差距,心里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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