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 发表于 2008-3-18 18:25:39

解决婆媳关系的最终之道!!!

解决婆媳关系的最终之道,这是我这几年的婚姻生活里时常会想到的一个问题,因为我也是深受婆媳关系之苦的人。
在这个论坛里看了好几个婆媳关系的例子,其实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其实现在不比以前,作为年轻一代的媳妇,都是在有文化的环境里长大,一般情况下媳妇还是会比较讲理一点。
在这里我不想详细讲我的px情况,我和pp还能勉强维持,但是和公公却一天也呆不了。我和LG是非常恩爱的,曾是周围人极其羡慕的一对。婚后我们一直在外打工,他父母过来和我们同住半年后开始(直到现在有两年多了)我和公婆有过二次激烈的争吵,闹过两次离婚。
我是一个思想上比较依赖LG的人,但是经济方面我和他赚得一样多,甚至比他还多,但是我赚的钱全部归他管。我LG是个极其孝顺的人,无论是谁对错,他都能找出理由来强加到我身上,第一次吵我提出不要跟他们住,他不同意,以离婚相挟,后来我咬咬牙跟他们又住了一年,因为那时我怀孕了,我不想儿子一出生就见不到父亲。但是,后果更严重,跟很多媳妇一样,我也免不了在怀孕和生产后受了不少气,而且还动过自杀的念头,一年多后,我和公婆发生了第二次争吵,第一次吵我LG不在场,但这次他在,他亲眼看到了他父亲威武的样子,如果那天不是他在,我一定挨打了,他知道是他父母不对,吵完后我提前行李走了,当晚他告诉我说他骂了他父亲一顿,但此时我已心灰意冷。虽然我心理还爱他,但我受不了他的家庭,我提出离婚,为了他父母我们吵过太多次,一冷战就是几周甚至几月,如果坚持下去我想可能还是一样的结果,而且到时还会分得大家都很难看。但是我LG是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说实话他真的是个好老公,在没有他父母的前提下。为了维持这段婚姻,他将他父母送到LG姐家暂住,这样几个月来大家倒也相安无事。但是每天我都担心他们会过来,因为离得很近,都在一个镇上,经常晚上我会做恶梦,跟他家吵架,离婚之类,而且此时我发现我对他的爱已经大不如前了。
经过这次变故,我开始了解《婚姻法》,我觉得在这个讲究男女平等的社会,其实还有太多的不平等,我LG说几千年都是如此,你能改变什么。但是我想要改,不能改变别人,但是在我心理,男女应该绝对平等,所以谁爱(我说的是关爱)我我才爱谁,谁不爱我无论他是谁我也不会喜欢。我追求的这种平等的确很难做到,像跟公婆住好像是天经地义,而跟岳父母住就完全不一样,公婆和岳父母应该是绝对平等的,可这个社会传统不允许!但是,如今都是一个子女,如果生女儿就不能跟子女住了,只能孤独,在社会中还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即使好不容易来住两天还要看女婿的脸色;但生儿子的公婆就可以趾高气昂在儿子家住还要给媳妇脸色看。
几千年来,有多少的家庭因为婆媳关系不和而破裂,造成子女单亲,给子女带来身心的影响,很多变成不良少年,甚至因为不和而造成严重的家庭悲剧,为什么呢?为什么会这样?怎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呢,而根本上的问题就是要解决几千年的婆媳关系问题。
我觉得,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根除一种思想,一种生儿子思想,不能再有跟儿子住是天经地义的这种思想。从根本上解决,就要付诸法律,《婚姻法》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其实这里提到了,要双方达成约定,我觉得只是约定远远不够,这里的约定跟几千年的传统比就是空谈,女方总是处于弱势,总是要听LG的,应该要明确的规定,无论跟哪方的父母住,必须征得双方的同意和同住父母的同意才行,而且要有白纸黑色签字同意,这样才能保护到女方的弱势。即使同意同住,也必须有年限,过了签字同意的年限也视为无效。如果未征得对方同意强行住在一起的,可视为违法。但前提条件是必须赡养父母(不同住不代表不赡养),虽然我这样讲可能会得罪很多男士和未和公婆住的女士,还有天下的公婆们,但是不住在一起,而且还在心理上根除有儿子的优越意识,可以说,这是解决这个婆媳关系的唯一之道!!
我希望有思想,有烦恼的媳妇们能支持我(将来我也是婆婆),要是有一天这条真的能在《婚姻法》里出现,那该是一件多么值得扬眉吐气的事情啊,只有这样,才能说真正的做到男女平等!

xfz970690 发表于 2008-3-20 11:17:50

经典!!!!!!!!!!!

xfz970690 发表于 2008-3-20 11:29:25

经典!!!!!!!!!!!

hylc 发表于 2008-3-20 11:43:14

好东西,学习中,呵呵呵

xfz970690 发表于 2008-3-20 11:43:34

经典!!!!!!!!!!!

hylc 发表于 2008-3-20 11:53:40

学习中!!!hahaha$%

zhaojlsb 发表于 2008-3-20 11:54:31

haohaohaohhhhhhhhhhhhhhhhhhhhhh

wolf999 发表于 2008-3-20 13:18:08

我老婆和我一起一年多了,可老婆老是想她妈那边去住,经常还说想回家。我就教育她:这里就是你的家。出了几年了,已经有了觉悟: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

windlau 发表于 2008-3-20 13:32:10

饿~~PX PP LG......太扯了吧?这个也直接用字母代替了,强~~

zsn2115 发表于 2008-3-20 13:36:08

楼主也有难念的经??sisuo$%

射手之王1 发表于 2008-3-20 14:28:16

解决婆媳问题,关键在老公啊

jack198351 发表于 2008-3-20 15:10:20

回复 2# 的帖子

这位媳妇比较典型化了。

babyyoung 发表于 2008-3-20 15:35:52

经典!楼主太有才了~~

bamboo5200 发表于 2008-3-20 16:41:21

老公也是很关键!!!

fengsaowuque 发表于 2008-3-20 22:10:51

这样的事情,值得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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