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 发表于 2009-8-10 10:14:33

转贴:中俄惊人相似的法制

最近分别发生在中国和俄罗斯的两件事,表面看上去渺不相关,其实质却惊人地相似。中国的一件,是政府税务部门以执法的名义对民间公益组织“公盟”处以极其严苛的142万元罚款;俄罗斯的一件,是政府有关部门同样以执法之名突然关闭切尔基佐夫市场,致使中国商户遭致巨额损失。
  
  从法律的字面意义上看,两国政府确实是在严格执行法律。实质上却完全相反,两国政府根本是以法律作为推行自己专断、任意的,非正义政治意图的方便工具——当法律对自己某时某事有利时,就“严格执法”;反之,则无所作为,视法律为无物。
  
  众所周知,中国的《社团登记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任何“民间社团”要想合法成立,除了民政部门之外,还必须找到另一个政府部门作为自己的“业务主管部门”,该部门可以任意干预“民间社团”的任何活动。这就意味着,中国根本就不存在合法的NGO,而任何合法的“民间社团”都是非民间的,都是被政府牢牢控制的。事实上中国确实存在着、艰难活动着大量真正的民间社团,它们要么干脆不去合法登记,于是只能成为非法组织;要么就是只能作工商登记,合法倒是合法了,然而必须按工商企业照章纳税,公*盟就是其中之一。简而言之,中国一切真正公益性质的、享受免税待遇的NGO一定是非法的,而一切合法的公益性的组织一定不是NGO,一定不是民间社团!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在这样一部恶法的钳制之下,中国政府的民政部门居然还能冠冕堂皇地大谈特谈中国民间社团即NGO蓬勃发展的巨大成绩,而更不可思议的是,国际社会居然还让中国政府充当过NGO国际会议的主办国!
  不可否认,比起公然宣告自己“无法无天”,“有党的政策,还要法律作什么?”的毛泽东时代,中国的法制有了巨大进步。然而,这是“法制”,却不是“法治”!“法制”,是执政党用法律管制人民,自己却高踞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约束,可以任意立法废法,可以随自己的需要任意决定执行或不执行法律,人民对之无可奈何;“法治”却是法律至高无上,法律有效地约束每一个人、并且首先是有效约束政府,约束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同时,所有的法律都必须与一视同仁地平等保护每一个公民基本人权的、公平正义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相吻合。毫无疑问,中国今天几乎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法治,那个只能说是蛮横无理,公然剥夺公民结社自由宪法权利的恶法——《社团登记管理办法》,就是江-李时代中国立法部门倒行逆施,肆行非正义立法权力的一个典型标本。在这样一种根本性的非正义法律管制之下,法网愈是严密,人民受害愈大;反过来,恶法不被严格执行,实际社会危害小一点,但法律的严肃性却荡然无存。无法想象,在这种局面之下,人民怎么可能形成尊法、守法观念!
  
  俄罗斯的问题几乎完全相同——首先是一个接一个地出台侵害公民基本人权的恶法,甚至到了企图立法禁止谈论苏联时代种种反人类暴行历史事实的地步,谁敢揭穿这些历史真相,谁就会被以“污蔑诽谤”和“反国家罪”治罪;其次,执法或不执法,完全随心所欲,怎么做片面地对俄国政府或俄国人有利就怎么做,并且不预告,不给受害者丝毫赔偿。需要中国产品时,就对灰色通关不闻不问;政治需要不同了,就突然把脸一翻,“严格执法”起来了!你们早干什么去了?为什么当初那些玩忽职守的执法部门至今没有受到惩处?
  从俄罗斯“严格执法”的事例中,我们还应当引出一个严重的教训:没有法治和宪政对民主即“多数民众的意志”的切实约束,民主可能随时成为祸害。俄罗斯政府现在关闭市场也好,过去对灰色通关置之不理也好,都可能受到绝大多数俄国民众的衷心拥护——随时命悬一线的反正不是俄国人!所谓“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乃是一句民粹民主派疯狂僭妄的胡言乱语,任何人,包括“人民”在内,都是有罪性即兽性的肉体凡胎,因此,任何人的声音都不是、并且绝不可能是上帝的声音;只有切实保障每个人天赋人权的公平正义良法,那才最接近上帝的声音,它决不能服从任何人——哪怕是全体人民或者议会——的意志,就像牛顿定律不会服从任何人的意志一样!正义良法是隐藏在人类社会背后的社会规律,它是由无数世代的思想家的艰辛探索,和自由宪政曲折坎坷的历史演进,两者交互作用所得到的科学发现。古往今来,“人民”自身,和以人民的名义所犯下的罪错数不胜数,我们永远不能忘记,拿破仑,希特勒,和其他许多独裁者,都是通过民主选举或全民公决上台掌权的,纳粹德国、法西斯日本和斯大林俄国的内外政策也一直被几乎“举国一致”地支持拥护。人民崇拜和领袖崇拜一样,都是无神论者僭取神位的渎神大罪!
  
  早在十几年前,我就警告过王*若*望等激进民主派,第一不要高估俄罗斯休克疗法的成效,第二那种办法用在中国只能是灾难性的。事实证明我的预见是对的,自由民主不可能速成,徒有自由民主的制度形式,没有深层次的社会和文化条件与之配合,制度不过是纸面上的空中楼阁。尽管俄罗斯人民为激进主义的休克疗法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今日的俄罗斯却在自由民主方面大幅度向旧日的苏联倒退,它的政治现实和中国越来越相似,这一对难兄难弟如今仍然是“拖着极权尾巴的专制政体”,离真正的法治国家还有十万八千里,争取实现法治与自由宪政仍然是两国有识之士居首位的历史使命。作为坚持原则的体制外改革派,我们仍然不得不长期面对法治现状进两步、退一步的无情现实,还得在倒退的时期中仍然本着建设性立场压抑满腔怒火,尽可能地保持乐观态度,坚持合法抗争。亨廷顿先生在《变动中社会的政治秩序》一书中一再说,改革是比革命艰难得多的事业,需要改革者具有极大的道德勇气、政治智慧和坚韧不拔的耐性——就让我用这句话和公*盟*许*志*永、王功权等“中国人真正的脊梁”们共勉吧!
作者:周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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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会不会太敏感了?不知道.那要看看"公仆"的心情,如果公仆心情不佳,觉得被冒犯,请通知删除.我会道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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