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y2759
发表于 2009-8-20 22:25:29
2552
发表于 2009-8-23 10:19:10
将医院告上法庭,,将这事弄的媒体参与,,
你看看
发表于 2009-10-11 11:29:38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这涉及到生命,社会伦理,法律,医疗技术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有的时候科技带给人们的不一定都是好处,也会带来很多的坏处。B超的问世,给诊断疾病带来了方便,给想要男孩的人们带来方便,也给无辜的胎儿带来了灭顶之灾,让那些丧尽天良的医生,变成了屠杀胎儿的刽子手,胎儿也是人,也是有生命的,她虽然在子宫内,她已经有了感觉,有了知觉,她已经是一个具有完整生命的人,可是那些刽子手把他扼杀在子宫内里了。国外的有例报到,胎儿被检查出有脊柱裂,如果出生后就可能会夭折,必须在子宫内做手术。当医生切开子宫的时候,从子宫内伸出了一只小手,紧紧的握住了医生的手,让医生感觉到了生命的真实与顽强。手术做的很成功,出生后孩子与正常儿童一样,健康的成长着。
我想说的是,虽然我们都想要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孩子有缺陷就把他杀死,难道胎儿的缺陷就没有父母的原因吗?要知道有残疾的人也有生存的权利,虽说她还是一个胎儿,但是她已经具有完整的生命,她已经是一个具有鲜活生命的人。所以让我们热爱生命吧,对生命的漠视是我们整个人类的悲哀。杀一个人可恨,杀一个手无寸铁,毫无反抗能力的人更可恨。看看医院的妇科,每天都有人去做流产,自己花钱请别人把自己的孩子杀死,做母亲的就一点都不心疼,一点伤心的感觉都没有,这些做母亲的怎么就这么狠心。这类事情只有人类社会才有,在兽类社会是绝对没有的,难道我们人类还不如走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