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z5556 发表于 2009-7-10 09:22:03

报复银行被拘留

近日,邯郸市永年县的一名储户,去汇款时与银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做出了令人匪夷所思的选择:她叫来自己的姐姐和妹妹,“占据”了三个营业窗口,反复办理取款业务,而且每次仅取1元钱,持续时间长达两个小时。为此,三名当事人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行政处罚。

  7月3日上午11时许,永年县杨女士抱着儿子来到县城明兴大街的一个邮政储蓄银行营业厅办理汇款业务。由于营业厅内人员较多,孩子又不到一周岁,杨女士准备先休息一下再排队 ,便将怀中的孩子放在了大厅内的一个办公桌上。

  杨女士事后说,让她难以理解的是,银行的一名工作人员看到孩子坐在办公桌上,当即表示不满,态度强硬地要求她将儿子抱到一边。双方争执期间,因为工作人员态度蛮横,致使年幼的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其后,银行方面看到杨女士母子二人在大厅里“又哭又闹”,便以影响他人办理业务为由,向他们下达了“逐客令”。

  离开银行后,杨女士看到宝贝儿子受到惊吓后一直哭闹不停,非常生气,便叫来姐姐和妹妹,再次返回营业大厅,一同要求银行方面向其赔礼道歉。

  大约下午2时许,三姐妹看到银行方面没有作出任何答复,一气之下各自回家拿来存折,然后一人占了一个工作窗口,开始连续办理取款业务,并且每次只要求取出1元钱。杨女士表示,她们之所以在多个窗口不停地取款,并非有意刁难营业员和其他储户,主要是想将该银行的相关负责人“逼”出来,以达到讨要说法的目的 。截至当天下午4时左右,三姐妹中取款最多的一位累计取款60多元。

  对于杨女士等人采取的特殊取款方式,银行方面可以说是“有苦难言”。银行办公室主任韩国红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户不仅存款、取款自由,而且办理业务的数额与次数也不受限制。所以,他们在想方设法化解彼此矛盾的同时,一再要求所有营业人员,尽最大可能满足当事人的“取款”需要。韩国红说,其间,工作人员曾经提出,银行方面可以临时增设一个窗口,专门为杨女士等人办理业务,但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为维护银行的工作秩序,保障其他储户的正当权益,他们无奈之下再次向当地警方“求援”。

  当天下午4时20分,永年县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后,依法将杨女士等人带离银行,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三位当事人给予行政拘留。7月6日下午,永年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等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可按扰乱单位秩序给予行政处罚。

个评//这是谁在找事呢?

孤泪飘零 发表于 2009-7-10 10:06:42

哦,把孩子放在人家办公桌上应该是不礼貌滴,可工作人员态度蛮横那也是不对滴,要说谁在找事?那是互相滴~~~~

weitaming 发表于 2009-7-10 11:32:03

个评//有些招数用过一两次后就不行了,你跟谁斗都行,千万别跟政府斗,你拧不过大腿的~

皇家御林军 发表于 2009-7-10 11:48:23

作为用户你将孩子直接放在人家办公桌上本身就是不雅行为?
其次作为服务单位即使有再大的事情你应当有话好好说!

我个人倾向就是用户一方不错,因为你如此行为,我如果排在你后面办理储蓄业务,那我的时间岂不是被你无情的浪费了~~~~~~~?????????

hsz1688 发表于 2009-7-10 11:55:11

这就是王八看上绿豆对上眼了,依恶治恶,较真了。银行的服务意识淡薄,客户的上帝意识太强,姐妹的拔刀相助侠气柔肠,上演了江湖上的砸场子闹剧

bababu2008 发表于 2009-7-12 23:51:15

hsz1688 一语道破天机,双方一方角色感服务意识不强,另一方强作上帝无法无天,自然不可开交咯!

qwe123 发表于 2009-7-13 00:14:58

我觉得公安牛,什么都不管直接套个法把你弄进去
如果那个女的是个名流,估计我们的警察叔叔就不敢了
谁规定在银行取款犯法的??

wsxlgs 发表于 2009-7-14 08:29:49

谁规定在银行取款多次就犯法的??

111专1 发表于 2009-7-14 10:04:36

跟银行耍泼妇行为,您不是找不自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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