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谷 发表于 2009-4-20 13:18:44

酒后男子与同居女子吵架 将亲生女婴丢入滚水锅【图】

http://www.chinanews.com.cn/tw/mswx/news/2009/04-19/U48P4T8D1652911F107DT20090419144715.jpg
狠心父亲酒后赌气将10个月大的女婴放进这锅热水“煮”

http://www.chinanews.com.cn/tw/mswx/news/2009/04-19/U48P4T8D1652911F116DT20090419144715.jpg
女婴全身百分之90严重烫伤,母亲抱着她飞奔到派出所求救

中新网4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一名黄姓男子酒后与同居女友吵架,涉嫌将才10个月大的女儿,抱进滚烫的大锅当面条煮,小女婴全身90%烫伤,生命垂危。母亲抱女送医时,黄嫌竟还冷血的在同一个锅子里煮面条,警方依杀人未遂罪嫌移送彰化地检署,收押侦办。   这骇人听闻的“煮婴案”,警方通报县府社会处介入处理。因女婴出生后尚未投保,社会处将提供健保及相关协助。
  此案女婴的生父母已违反儿少福利法,社会处也将依相关规定,强制亲职教育课程。
  警方调查,家住彰化县48岁黄姓男子从事面条生意,与林姓女子同居已12年,育有两女,昨上午黄外出送面条,顺道与朋友喝了约300毫升高梁酒,因为晚回家,又被闻到酒味,两人发生口角。
  喝完酒回到家的黄嫌,边煮起面条、边抱着10个月大女儿逗弄,原已在气头上的林女看了更生气,指责黄嫌“女儿是你的,你自己负责”,酒意未退的黄嫌也动了怒,高举起女婴作势要丢入锅里,林女呛说“你丢啊,有种就把女儿丢进去。”没想到,借着几分醉意,黄真的就将女婴抱进滚烫的热锅。
  女婴的颈部以下几乎全浸泡在滚烫的热水里,痛得嚎啕大哭,林女赶紧从锅里“捞”起女儿,先是予以浸泡冷水处理后,驾车将女婴送医。当时情况危急,当车子遇到塞车时,林女看到路旁是派出所,马上又抱起女儿冲到派出所求救。
  警察随即帮忙通知消防队调派救护车赶到,救护人员赶到,沿途为女婴进行“冲、脱、泡、盖、送”的五个施救步骤,也以最快速度将女婴接送到彰化基督教医院急诊室。
  最令人讶异的是,当女婴命在旦夕之际,黄嫌竟还不当一回事,直到警察找上门时,还一派轻松的在家里继续煮面条。
  彰基急诊室医师张进富表示,一般烧烫伤面积如果超过21%,就会有生命危险,女婴全身有90%的二至三度烫伤,状况堪称相当危急。
  彰基的医师昨晚量不到女婴的血压、脉博,呈现循环性休克状态,靠呼吸器维持其生命,已发出病危通知。
  医师说,女婴烫伤,母亲没有把握处理烧烫伤的五个步骤,且女婴的肌肉已烫伤,直接脱掉衣物,也是错误动作,应该是持剪刀将衣服剪开才对。

376995427 发表于 2009-4-20 14:27:43

变态的混蛋!台湾有死刑吗?拉出去嘣喽!!!

等待一生 发表于 2009-4-20 15:20:59

虎毒不食子kuangqi$% 说畜生都辱没了这个词

默默沉默 发表于 2009-4-20 17:53:36

畜生干不出的事,人居然干出来了。难以置信!
可以证明一点,人有了兽性,比兽还坏!

daly0621 发表于 2009-4-20 19:58:04

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男人,如果是的话最起码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孩子口中的“爸爸”意味着什么!
更不用说他要尽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了

千江水 发表于 2009-4-20 21:37:27

原帖由 daly0621 于 2009-4-20 19:58 发表 http://cache.wolook.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男人,如果是的话最起码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孩子口中的“爸爸”意味着什么!
更不用说他要尽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了

白素珍,这种连人都称不上!!!!!kuangqi$%

[ 本帖最后由 千江水 于 2009-4-20 21:39 编辑 ]

wshhy 发表于 2009-4-28 22:40:07

这完全是故意杀人么sisuo$%

半杯白开水 发表于 2009-4-29 00:28:40

这个新闻中的这个男性野兽,居然做出了连野兽都做不出的事,对于这种东西,我们不用再称它为动物,因为它早已丧失了动物的本能,我觉得称为行尸走肉要贴切很多。对于这种行尸走肉,我们应该拿起武器,好好的铲除,不留一点余地。

SNKILC 发表于 2009-4-29 12:11:16

混蛋啊!!!!!

孩子有什么错!!??angle$%

黑白不分 发表于 2009-4-29 13:02:13

不是神经病就是畜生!

8cm 发表于 2009-5-1 16:10:06

变态的混蛋!kuangqi$% shengqi$% 拉出去嘣喽!!!

sansezhu 发表于 2009-5-6 22:47:00

由此再一次证明过度饮酒实在是危害啊。。
她爸倒是死不足惜,就是不知道那小孩现在咋样了。。。

石径探幽 发表于 2009-5-6 23:06:06

首先和人同居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不信它会做出人事来,真可怜那不懂事的宝宝,做了孽缘的牺牲品。把它使枪嘣了太便宜,我主张用水煮死。

cadxshx 发表于 2009-5-14 21:23:55

畜生干不出的事,人居然干出来了。难以置信

时尚元素 发表于 2009-5-16 00:55:55

冲动是魔鬼啊。。酒不能喝啊。。
一个这么小的孩子。。太不负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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