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御林军 发表于 2009-3-19 14:23:27

一只丢失的手机引出一群法盲

     
          3月17日,在乌鲁木齐市星晨小学教了半年书的小范被学校辞退了。学校之所以辞退小范,是因为她在学校上课时,在教室里丢了一只手机,她要求门卫关闭了学校大门不准已经放学的全校学生离开,之后报警。而该校校长和其妻子认为她报警影响了学校声誉,故此对她做出了辞退决定。
  一只价值600元的手机,惹出这么多是非,留给我们的教训都异常深刻,而其中最让人唏嘘叹息的,莫过于整个事件中,所有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均淡漠到让人不敢相信。
  丢了只手机的小范乱了阵脚,就敢利用手中小小的权力要求关闭学校大门,从而限制全校700多名学生的人身自由?这大学是怎么上的?基本法律常识是怎么学的?而门卫就算其不是经过正规培训、知法懂法的保安人员,最起码也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应该能权衡一只手机和700多名学生的自由哪个更重要。可偏偏就被一只手机弄晕了头脑。最重要的,做为学校领导人,校长在出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通过报警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报警会影响学校的声誉”。这也罢了,校长就是校长,怎么偏偏又多出一个校长妻子在行使校长权力?为了学校教师报警这么一件小事,就能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随意地去辞退作为劳动者的本校教师?
  现实版的“一只手机引发的一连串案件”中,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的事实值得我们反醒和深思。尤其还出现于文化素质较高的小范和该校校长身上,岂不是更令人痛心疾首吗???

皇家御林军 发表于 2009-3-19 14:35:01

还有一则类似新闻:一失业大学生为了回家看望生病的父亲,在北京西客站附近持刀抢劫路人当场被抓。事后警方发现,被抢女子包中只有四块钱和一瓶矿泉水。
普法教育刻不容缓亚!

飘逸无踪 发表于 2009-3-20 19:05:54

angle$% 咱第一次才知道!

千江水 发表于 2009-3-20 19:24:36

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儿:
好象是4年级时,有个老师的手表在午休时弄不见了,弄得各班下午的课都不能正常上!而且班主任还专“教育”说要是不拿出来,大家都别想上课!现在想起。。。。。。。。。。。。tan:

绿巨人 发表于 2009-3-20 20:07:18

当一个人正当权益被侵犯时,往往会有怨气,而当这种怨气又无法发泄时,往往会把这种怨气转嫁到更弱势的群体上,这就是当代人心理失衡的关键

aaa008008 发表于 2009-3-25 07:45:59

所以,普法任重而道远啊。

tzh 发表于 2009-3-25 08:11:06

普法要从娃娃抓起!

shitouji 发表于 2009-3-25 09:06:24

估计不是不懂法,而是被钱吓的,600块可能就是她一个月的工资

只能说是生活所逼迫下做的糊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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