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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震撼人心的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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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4: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10月26日,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发生了一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公民的严重事件。是日中午时分,泉秀街道沉州社区居民林向阳与其妻带着年仅八岁的儿子外出一起为讨回老祖母的遗像奔走呼号刚回来,一家子行至老家在建的王公宫庙前时,冷不防遭到数位身穿城管制服和几位干部模样的人突然袭击。这帮人凶神恶煞,不由分说推倒林向阳的自行车,强行将其按压在地,随即抬起塞进街道办事处一辆面包车子内,其妻随后也被强行架走推上车,期间一城管人员竟丧失天良对她暴力蹿踢,在场主持社区王公宫庙建筑的79岁老人林文世也莫明其妙被“顺手牵羊”抓上车来。载满违法“战果”的车子风驰电擎般在宝州路上狂奔,演绎了一幕和谐社会里的白色恐怖。
    泉秀街道这帮滥用手中大权,无视法律尊严任意拘捕公民的“父母官”,强行抓走林向阳夫妻,居然把稚趣未脱的八岁孩子丢留在现场,尽管母亲竭力呼求“不能惊吓孩子呀,孩子不能无人关照呀”,但心似乎不是肉长的城管们根本听不进女人这令人揪心的呼声,仍然丢下孩子只顾抓走其父母扬长而去,实属泯灭人性。
    林向阳等三人被抓到泉秀街道办事处后已是正午时分,停在办事处大院的车子居然成为看守所,三人被城管们轮流看管,饥渴难忍也无人问津,连上厕所也得由城管人员跟随监视。林文世老人在接受办事处领导一番软硬兼施的“谈话”后,有幸于下午三点多被放走;遭受城管人员暴力蹿踢受伤继而在办事处饱受了折磨的林向阳妻子被拘禁五个小时后出现虚脱,林向阳央求看守的城管人员给予人道救护,可城管人员置之不理,无奈之下林向阳只好自行拨打120求救,其妻方于下午4点半多,被120救护车送往东南医院救治,办事处还派出几位青年人,仍如临大敌般跟到医院继续监视。直至次日上午,其妻仍继续在东南医院输液治疗。经过近10天医治,目前身上因被推打受伤的瘀青依然清晰可见,被扭伤的手臂和踢伤的腿部还隐隐作痛;最惨的是林向阳,从中午被抓到深夜,没吃没喝几近崩溃。晚上六点多,其被转移拘禁在办事处二楼一间肮脏的小会议室内,洗脸还是被城管人员扛进洗手间的,即使体力不支,还得接受办事处主任施XX色厉内荏的责问、恐吓。直至午夜,估计是泉秀街道办事处某些领导理亏心虚,才叫来泉秀派出所两位民警过来顶替询问,企图利用警察的合法身份为他们超越职权非法拘禁公民的罪责打掩护。办事处的领导对林向阳训斥说:“你认识到错误吗?本来还要把你送派出所的”,一语道破天机,既然要林向阳认识的是错误而非罪行,那么仅仅是区级政府派出机关的街道办事处,凭何权力对林向阳夫妻施用如此极端、如此凶残的行政手段,且连79高龄的耄耋老人也不放过?这一野蛮行径,难道不是对其办事处墙上高悬“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绝妙讽刺?
    古人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泉秀街道办事处某些领导心里比谁都清楚,林向阳的“错误”在于其为讨回老祖母的遗像、不屈不挠与办事处相关人员据理力争。诉求长达一年多的时间,早已成了办事处某些领导的眼中钉、肉中刺。
    2006年底,泉秀街道办事处巧立名目对林向阳祖籍居住地沉州社区进行所谓的“旧村改造”,他们置居民群众缅怀祖先的情感及奉祭世俗于不顾,未办合法拆迁手续擅自拆除损毁百年公共祖厅,致使林向阳等多名居民的祖先遗像被推土机填埋失落。林向阳怀着对逝去的奶奶李印梅(老共产党员、老生产队队长)的特殊感情,从2007年10月开始,多次向社区、办事处及区领导反映过,各级领导每次接访均承诺要负责复原遗像,可每次都如同哄骗小孩般食言无果,如此拖沓慵懒的工作作风,令诉求的群众深恶痛绝!在忍无可忍之下,林向阳携妻儿身穿写有“还我民权”等字样的衣服为此奔走,本想借用此举动来唤醒这些爱面子的“公仆”那颗业已麻木的良心,寄望让已耗费一年多心血要讨回祖母遗像能如愿以偿。不出所料,此举果然触动了泉秀街道办事处某些领导敏感的神经,凶相毕露地演绎了这场超越职权、非法拘禁公民的“政治文明”丑剧,是可忍,孰不可忍。
    事件发生当场,围观的群众谴责办事处干部仗权欺民、强行抓人、为所欲为的法盲行径,有正义感的旁观者冒着被报复的危险,偷偷拍下了这一违法抓捕公民事件的真实镜头,确凿的证据记录了为首指挥并参与非法拘捕公民的有泉秀街道办事处主任施XX、办事处的党工委副书记郑XX、人大工委主任王XX、城管主任许XX的丑相,事实胜于雄辩,这是一起严重的违法侵权事件。(照片附后)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林向阳不屈不饶坚持向“拆迁指挥部”索要祖母的遗像,其基本的人权诉求何罪之有?泉秀街道办事处“土皇帝”们凭什么法理动用武力来对付手无寸铁的公民?泉秀街道办事处领导们非但不对自身屡屡背信弃义的官僚作风深刻自省,反而悖对法理公然侵害他人人身自由,这不是权力的嚣张又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据此规定,以泉秀街道办事处主任施XX为首的行政公务人员,滥用手中权力对林向阳夫妻施行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应该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林向阳夫妻强烈呼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应对此事件立案侦查,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人身安全,决不能让法盲把持下的公权力不加约束任其横行肆虐!
    
                               受害人:林向阳 及妻儿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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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5: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在这里对伤者表示同情,对打人的城管予以谴责!打人就是错误的!
但是大家反向思维一下,城管难不难。别的城市本人不了解,但是我所在的城市里,城管虽然执法也用暴力,有时候甚至动用警察。这是为什么呢?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我们居住的环境也好了,但是城市里的小商小贩多了,有些是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卖小吃的呢,卫生条件首先不好,原材料采购能过关么。我们图便宜,吃坏肚子是小事,但是有很多传染病是不闹肚子的。学校门口的孩子呢,他们如果吃出大的问题找谁呢?
在小贩的小车子上经常流淌的一些汤汁,环卫工人把城市打扫干净难道容易么,这些环卫工人拿着可能只比低保高点的工资,干的是什么活呢。有些地方油渍多的连地砖的言责都看不请了,小贩为了给自己赚钱,他们给城市带来了什么?
我们同情这些小贩的同时,几乎都在骂城管。难道都是城管的错么。说真的,这些小贩也很野蛮(当然是一部分)我生活的城市里报纸上几乎天天登有小贩暴力抗法的文章及照片。甚至一些小贩用刀把城管砍伤,这些为什么没人管呢?
不要骂任何人,凡是总有两面性。希望政府出台政策管理好这些人和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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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7: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同意楼上所讲的

现在楼主讲的是一件事。指的是打人事件。城管根本是打人是不对的。。不要讲小贩怎样坏怎样坏。。。每一。。他们没有抢。偷。没有杀人放火。。城管根本没有权力打人。打人就是不对的。我可以绝对讲一句。。打人大多数是城管。你所讲的小贩用刀反城管打伤。。你就知道没有人管吗?你又知不知道那个小贩怎样惨法。。没有人管的是城管。你上面所讲的我觉得你还小。你小学毕业未啊?你懂不懂啊?还加上一句。。不骂打人者。。难道骂你啊?,凡事是有两面性。。不过要先看是哪一方差大一点。。是哪一方挑起先的。。楼主讲的是城管乱打人事件。。同小贩没有关。楼上真是一件事不是讲一件事。,良心让狗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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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8: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看着像假的呢?sis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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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9: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绝对是真的!!!sisuo$%
因为我们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我亲眼看过一位60多岁的老大爷,推着后座两边挂着两个大筐的自行车,里面有一些水果。肯定是家境贫寒,做个小买卖贴补家用。就这样可怜的老大爷,被城管追的非常费力的推着车子跑。(因为他根本骑不动)但追上他的城管人员,就像疯狗一样抓着筐狠命的乱抖,结果弄的水果满地都是。周围的人看不惯了,纷纷指责他们。最后他们很知趣,也许是怕激起民愤!!放弃了,表情很不心甘。(我也帮着拾了好多水果,又买了好多)angle$%
他们就为了领导的面子工程,而像疯狗一样乱抓乱咬!就想不起什么民生了!!可悲!可恨!可恶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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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2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所讲的是以一个辩证道理,并不是支持谁,谁对谁错的问题。
不可否认城管暴力执法屡见报端甚至有人命事件。这在舆论上肯定是有负面效应。毕竟在老百姓眼里城管是强势。同情弱者是大势所趋。
但就这种现象也要深思,北京曾出现过城管被杀事件。嫌疑人最后被判死缓。这就是社会舆论的效果。要不一刀毙命八成判个死立。
社会上很多事件的形成不是一个孤独的原因。城管暴力执法有其本身素质问题,还有体制设置问题,执法制定问题,民生利益问题,利益引导问题,不可否认也有被执法者的原因。老百姓不会究其原因,但有句老话:一个巴掌拍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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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00: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6楼的表述比较客观。

2、3楼的意见虽也有从两方面看问题的内容,但侧重点不同:2楼侧重于城管,在特定条件下城管也是弱势;3楼侧重于小贩,是当然的弱势。这倒是个很有趣的现象。

批评一下3楼的朋友。讨论问题当然有不同观点,但反对以贬低别人或人身攻击的方式进行辩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在心平气和中让人口服心服,才是高手。

重新温习一句鲁迅说过的话,大家共勉:恐吓和谩骂决不是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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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00: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不好当呀,又要有效果,又要注意影响,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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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6: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生活在广州,也有朋友当城管。真是过着比黑社会还要惊险的生活,没有一天不打人或者被打的。平心而论,有时并不都是城管的错,也有一部分人就是违法,而且野蛮。但是这样天天打打杀杀的执法本身就证明这是一个威权统治下的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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